住建局领导您好!我是四级伤残人,万般无奈之下请领导协调解决。
我现在内蒙古工作,在西安市雁塔区高新六路北段中国铁建瑞园社区有房屋一套,准备退休后养老居住,现出租。2018年10月7日夜间,601房屋阳台与卫生间天棚漏水严重,导致卫生间及阳台电路短路浴霸及照明烧坏。物业管理公司认为事故原因为:7楼卫生间地漏位置下水管道损坏导致漏水、7楼卫生间防水问题导致漏水。保险公司理赔人员认为事故原因为:7楼卫生间防水层未做好,导致漏水。事故发生后,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积极参与抢险,积极联系楼上业主根据事故原因给予规范处理。但楼上业主避开物业管理公司监管,对物业管理公司和我们的要求置之不理,未做蓄水试验检查确认漏水原因,仅采取注射防水材料的工艺方法进行了简单处理。处理后一段时间,我们的承租人反映卫生间主下水管道与楼板结合缝隙处仍间断存在渗水现象,并联系被告处理。2020年10月2日,我们回西安查看室房屋情况,并向承租人宣贯房屋租赁的有关安全注意事项,看到阳台顶棚乳胶漆涂料饰面损坏、照明不亮,立即通报物业公司工作人员,向保险公司客服报险;同时,向楼上业主通报,但楼上业主挂断我们电话三次。后,我们向楼上业主发短信,表达了“在西安,希望双方在物业公司协调下商谈解决漏水问题的方案”的意见,但楼上业主置之不理。
自2020年10月3日开始,我们就该问题向物业管理公司、雁塔区漳浒寨街道办事处反映,请求协调被告彻底解决处理楼上室阳台与卫生间向楼下漏水问题。2020年10月11日9时许,楼上业主带一位专业人员入我的房屋检查,随行专业人员当着我房屋承租人的面,表达了“漏水原因为楼上室防水层问题,必须处理”的意见。但至今,楼上业主置物业公司与街道办事处、原告的彻底处理要求置之不理,对随行专业人员的处理意见不予采纳,仅采取注射防水材料的工艺方法进行局部的简单的处理,而且未按照国家相关规范标准规定做蓄水试验,也未安排我们、物业管理公司共同在现场见证。
根据2018年、2020年两次漏水事故现场的照片、物业管理公司、保险公司理赔人员的事故原因判断,可以认为楼上室阳台与卫生间防水层存在严重问题,且不排除地埋下水管局部破损、地埋下水管道与楼板结合缝隙处密封不严的问题。被告所属房屋频发漏水问题不仅伤及墙体,还引发电路故障,已严重干扰原告正常工作生活,对楼体公共安全及居住人员人身安全存在不可预知的安全隐患。敬请住建局领导协调解决为盼,我们给住建局敬送锦旗!万分感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