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是渭南市澄城县惠安苑A区的居民,也是采煤塌陷区的村民,当初多地村里的住房有些裂痕,响应国家政策搬迁至县城南统一规划的安置小区内,当时申报的时候每平米预估价多层(1400-1500),交房时却提高至多层均价(1870)上下调幅,而且当时填报资料时还说国家给每户1万左右的补助,但是交房时却说那个钱是给的启动资金,启动资金为什么会用每户村民的名义?后期也存在一些问题:
1、一期的房比二期三期高每平米100元说是简装,但是装的却是几毛钱的卫生磁,三合板门,墙壁粉白,用的还是暖气片,这也算简装?
2、一期里11栋楼住着七百户左右人,楼房里面套着商业门面房,却没有一个休息的公共场合,小孩经常和车辆同行,安全怎么保证?基础设施严重不达标,这些难道在规划的时候不考虑?同样是安置小区一期和二期各项设施差别很大。
3、如果发生重大事故,一期内中型救援车辆根本无法到达,连最基本的设施都没完善,还要修建一栋高层。
4、一期的住户从2014年搬迁来至今南边一直空着现在却在一期南边仅有三十几米的地方修建18层的高层14号楼,整个安置小区内的高层都没有安置完却以商品房对外出售,现在还要在间距这么窄的空间修建这栋高层,安置房应该是为塌陷区域的村民修建的而不是某些人获取利益的,而这栋高层又给谁修的,怎么会以安置房的名义出现在安置土地上,听说还有某些员工内购房,剩余的对外出售,而且一期和二期高层和低层之间的楼间距为什么标准不一样,这栋高层是怎么审批的?为什么一直都没有给住户出过公告也没有征求过住户的意见?我们找政府,他们只说符合要求,怎么符合要求却不给合理的解释!
5、国家政策里规定的小型城市塌陷安置房的规定和要求是怎么规定的,有没有按要求修建?国家规定的小城市安置房建筑规定里楼间距怎么规定的?为什么一期和二期的高层与多层的间距不一样?有哪个领导去一期二期三期视察比较过,二期三期的各项设施都比一期好,空间也大,却比一期的价格还低。一期人出了比别人好的价买了条件最差的房。
6、农民不是没反映问题,反映了没人管,没人调查,之后就不了了知,农民没人敢出头,因为害怕被报复,害怕政府部门踢球式的推脱,都说没有问题符合要求,那到底是谁的问题,谁的责任?
7、安置小区是为满足人民需求的,而不是利用国家的政策谋取利益,索取利润。
希望相关部门能够深入调查,为居民解决问题,还农民一个公道,给出一个合理的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