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南县富水镇茶坊村移民搬迁房十年办不了房产证

2020-10-09 13: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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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南县富水镇茶坊村移民搬迁房住十年了办不了房产证,请相关部门关注处理。

[此内容为网友反映问题,不得转载。]
[如需回复网友留言,请将调查结果加盖公章后传真至029—85257538,并将电子版回函发至2425048306@qq.com。联系电话:029-85258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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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受理 2020-10-09 13:52
已转交 2020-10-20 18:24
已反馈 2020-11-03 17:31
已反馈 2020-11-03 17: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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茶坊村移民搬迁房为啥十年办不了房产证? 商南县回复
商南县
2020-11-03 17:31

商南县人民政府回复:首先,感谢贵网对商南民生工作的关心支持,收到网民反映“商南县富水镇茶坊村移民小区搬迁房住十年办不了房产证”问题后,商南县政府高度重视,立即组织县资源局、县移民办等部门和富水镇对网民反映的问题,进行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函复如下:

经核查,该网民“刘”反映问题属实。富水镇茶坊村移民安置点是2006年经陕西省发改委批准实施的以工代赈易地扶贫搬迁项目,按照《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对商南县2006年以工代赈易地扶贫搬迁试点工程实施方案进行调整的函》(陕发改代赈函〔2008〕390号),对部分搬迁任务进行了调整,共安置32户,并按建房补助人均不超过2300元的标准全额兑付了补助资金。

由于网友“刘”属于原青山乡常乐村八组村民,户籍未迁入搬迁安置地(富水镇茶坊村),加之该项目未办理土地审批手续,根据《陕西省农村宅基地管理办法》第十三条“村民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安排宅基地:(三)不属于本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包括户口已迁出的)”和陕西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农村宅基地审批管理政策解答的通知》(陕农便函〔2020〕548号)第五条“一户已有一处符合规定面积的宅基地的;不属于本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包括户口已迁出的)申请宅基地不予审批”之规定,无法为其办理宅基地审批手续。目前,6户搬迁户已将户籍迁入茶坊安置点,正在督促有宅基地的易地扶贫搬迁户腾退原宅基地,协调未迁入户籍的搬迁户尽快将户籍迁入安置点。

下一步,我县将持续关注群众诉求、积极回应群众关切,切实解决群众切身利益问题。一是责令富水镇人民政府根据有关政策规定,尽快迁移户籍,待该安置点所有安置户户籍迁移到位后,统一办理宅基地审批手续。二是按照“一户一基”的要求,督促茶坊村安置点32户搬迁户依法腾退原宅基地,确保安置点搬迁房不动产登记合法合规。三是不断加大《陕西省农村宅基地管理办法》《农村宅基地审批管理政策解答》等政策法规的宣传力度,持续提升农村宅基地审批管理工作水平,确保农房一体登记,应登尽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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