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杜街办、樱花路社区在融发心园小区业委会筹备过程不作为

刘先生
2020-09-30 09: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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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长安区郭杜街办融发沁(心)园的业主 ,现投诉郭杜街道办,我们小区在成立业主委会的过程中,郭杜街办和社区在大会组织指导中对业委会召开的不宣传大会各项工作拖拉不作为,对成立小区成立业委会设置障碍,漠视业主权利,唯开发商意见事从,变指导为专权,变协助为主宰,变服务为霸权。

一、前后共召开14会议,至今没有落实到开发商提供的(1)物业管理区域划分证明;(2)房屋及建筑面积清册: (3) 建筑规划总平面图; (4) 共用设施设备交付使用备案证明: (5) 物业服务用房配置资料:致使筹备组无法进行确权工作。

二、 对处在被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查封冻结的23号楼地下车库和二、三层开发商持有资产,并不属于业主专有面积,也无规划总平图,不能确定此资产是否属于小区配套设施,执意将其计入开发商投票面积。试问此行为的法律依据何在?

以上街道办和社区胡乱作为已经严重阻碍了小区成立业委会的正常进行,强烈恳请政府主管部能监督指正基层个别人员的不当行为,尽快解决小区成立业委会碰到的难题和障碍。维护广大人民群众建设美好家园、追求美好生活的愿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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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需回复网友留言,请将调查结果加盖公章后传真至029—85257538,并将电子版回函发至2425048306@qq.com。联系电话:029-85258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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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受理 2020-09-30 09:23
已转交 2020-10-20 18:14
已反馈 2020-11-06 1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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融发心园小区业委会成立问题 将积极推进工作
长安区
2020-11-06 11:18

长安区郭杜街道办事处回复:一、经核查,住建局领导、郭杜街道办领导、筹备组成员于2020年10月13日上午在郭杜街道办事处召开会议,会议上确定了融发23号楼的面积确权计入总面积,明确了业主大会召开时间为10月31日与11月1日两天(现已经选举完毕已公示)。成立业委会过程中所需的相关资料除《共用设施设备交付使用备案证明》开发商多次搬家的过程中暂时无法找到,其余资料已提供。

二、接下来融发心园小区业委会筹备组将积极推进各项工作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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