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中市汉台区祥瑞御景东方小区车辆长期占用消防通道停放

张先生
2020-09-29 10:40
点击数:

汉中市汉台区莲湖东路175号祥瑞御景东方小区车辆长期占用消防通道停放,两轮电动车“飞线”充电,火灾隐患严重,物业管理混乱。

违规事项如下:

1.祥瑞物业公司在小区内随意划定停车位,车辆长期占用消防通道停放。甚至在大门口内侧的通道上,虽然没有划定停车位,长期都停有车辆(大门口,靠近电动车充电棚旁边,门岗值班室旁等非停车位上,长期停着:陕F9F180等5辆私家车),致使消防通道宽度不足4米(根据《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规定:7.1.8消防车道应符合下列要求:1、车道的净宽度和净空高度均不应小于4.0m;2、转弯半径应满足消防车转弯的要求;),堵塞唯一的消防通道,阻碍消防车辆通行,威胁小区人员安全。

2.电动自行车进楼道,上电梯,进房间,“飞线”充电,占用楼道,通道现象严重,火灾隐患极大。

3. 祥瑞物业公司管理混乱,对车辆长期占用消防通道停放,两轮电动车“飞线”充电等不作为,不制止。

诉求:

1.    明确小区地上停车位才能停车,消防部门和属地街道办进行检查,恢复消防通道的设计功能。

2.    规范电动车充电、停放管理,消除火灾隐患。

3.    祥瑞物业公司加强日常管理,杜绝车辆占用消防通道停放,两轮电动车“飞线”充电等行为,接受消防部门、属地街道办等政府部门管理,业主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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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需回复网友留言,请将调查结果加盖公章后传真至029—85257538,并将电子版回函发至2425048306@qq.com。联系电话:029-85258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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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受理 2020-09-29 10:40
已转交 2020-10-21 10:31
已反馈 2020-11-12 16: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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祥瑞御景东方小区车辆占用消防通道 住建局答复
汉中市
2020-11-12 16:14

汉中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回复:关于祥瑞御景东方小区车辆占用消防通道的问题: 经我局调查了解,祥瑞御景东方小区原物业公司:汉中祥瑞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在上报东关办事处马家巷社区后,已于2020年9月29日在马家巷社区办公室与汉中鑫泰物业公司签订了御景东方小区物业管理转让协议、退出该项目。我局及时将信访件中所反映的问题反馈给汉中鑫泰物业公司,鉴于鑫泰物业刚进入该小区,我局以信访内容为契机,下发了通知书,要求物业公司:(1)认真学习公安部及省住建厅分别下发的《关于规范电动车停放充电加强火灾防范的通告》、《关于做好群租房及电动车停放充电消防安全排查整治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以发生火灾的小区案例为警醒,及时劝导业主进行安全充电,严禁“飞线”充电等存在安全隐患的行为发生;(2)认真排查小区安全隐患,发现问题及时劝导、整改,同时要加强小区安全意识宣传,劝导业主不能占用消防通道停车,对占用消防通道屡劝不改、问题严重的要及时向公安派出所、消防部门反映,力争给广大业主创造一个良好的生活环境,开启小区物业服务新气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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