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金地西沣公元二期业主,长期以来,我们物业把垃圾存放至小区车库出入口处,因为在地下,恶臭熏天,无任何消杀作业记录,混合堆放,污水横流,现正是全民努力创文创卫之时,却出现如此混乱现象让我们居民无法接受,物业竟然还打派出所电话要求我们挪走停在公共停车位上的车辆,使派出所工作人员不停打我电话要求我挪车,半夜十二点物业人也打,严重破坏了我的正常生活。
金地二期十二号楼交付以来起过两次火,消防法第二十八条明确规定不得占用、堵塞安全出口,疏散通道,物业却长期将垃圾车、垃圾箱堆放在车辆进出口处,物业却无视法规,一旦发生紧急事故,后果不堪设想!交通法第一百一十九条明确规定,道路上禁止通行非机动车车辆,物业却无视法律法规,让保洁人员骑三轮车进出车库运输垃圾,加大了我们事故发生风险。多次与物业沟通,物业加大消杀清运通风,也未能解决恶臭与污垢,疫情期间如此这番操作让人无法正常生活,并且安全隐患无法得到解决,现求助多各部门,督促将其挪走 并要求配备合理地方与合理卫生存放操作,并记录消杀运输作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