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公积金管理中心工作人员服务态度恶劣

战士
2020-09-16 09: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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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2020年9月15日下午14:50左右去陕西省公积金管理中心(西北一路52号)二楼办理领取我的住房公积金,准备还购房贷款,当时为我办理手续的5号窗口工作人员(不知道名字)工作态度非常恶劣,不知道当时是因为她心情不好还是另有别的什么原因,她当时说话声音特别小,我听不清她说话还不敢问,而且她还态度蛮狠不讲理。当我向她递交了我的资料时,她看了一眼我的资料时说我只能取14000元,我当时就疑惑的问了一句“为什么只能取这么一点,还款也不够呀?”她很不情愿的说“你还款就这么多,那就只能取这么多,你是不是公积金也有贷款”,我说是的,她很轻蔑的说“我提醒你!有些话不能随便乱说,有公积金贷款的就不能用商贷,我已经知道了你有公积金贷款,你就不能再取了”,说完就把我的资料扔了出来。也不告诉我为什么这么规定,或者《规定》在在哪里让我自己去看,反正就不理我了,直接叫了下一个号了……

我作为一个平民老百姓,我账户里的公积金它的作用就是用来向银行还购房贷款的,国家的政策也是这么定的吧。我是来办理提取我自己的钱还要看别人的脸色行事,还要看别人高兴不高兴吗?我还要像乞丐一样低声下气的去求她吗?我真不知道她们哪里来的这么大的官威,是谁给她们这盛气凌人的底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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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反馈 2020-10-13 17: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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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公积金管理中心人员服务差 陕西省住建厅回复
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0-10-13 17:25

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回复:9月15日,该职工来省住房资金中心营业部办理还贷提取公积金业务,5号柜台员工按程序受理了该职工的提取申请。由于该职工提供的材料不符合还贷提取政策,柜台员工退回了该职工的提取业务申请,并向其解释了“已办理公积金贷款的职工,提取事项仅限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本息提取”的政策规定。经反复查看省中心视频监控录像确认,省中心柜台员工在接待该职工的全程中,不存在调查函中反映的不情愿办理、扔资料的情况,但存在接待语言不规范问题。对此,我厅已责成省中心加强管理,严肃工作纪律,省中心对该柜台员工进行了严肃批评,并要求其做出深刻检查。

下一步,我厅要求省中心将切实严肃工作纪律,加强对柜台员工业务、服务的培训和管理,进一步规范服务用语和服务态度,努力为广大缴存职工提供更加优质的服务。

感谢西部网多年来对我省住房公积金工作的关注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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