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2020年9月15日下午14:50左右去陕西省公积金管理中心(西北一路52号)二楼办理领取我的住房公积金,准备还购房贷款,当时为我办理手续的5号窗口工作人员(不知道名字)工作态度非常恶劣,不知道当时是因为她心情不好还是另有别的什么原因,她当时说话声音特别小,我听不清她说话还不敢问,而且她还态度蛮狠不讲理。当我向她递交了我的资料时,她看了一眼我的资料时说我只能取14000元,我当时就疑惑的问了一句“为什么只能取这么一点,还款也不够呀?”她很不情愿的说“你还款就这么多,那就只能取这么多,你是不是公积金也有贷款”,我说是的,她很轻蔑的说“我提醒你!有些话不能随便乱说,有公积金贷款的就不能用商贷,我已经知道了你有公积金贷款,你就不能再取了”,说完就把我的资料扔了出来。也不告诉我为什么这么规定,或者《规定》在在哪里让我自己去看,反正就不理我了,直接叫了下一个号了……
我作为一个平民老百姓,我账户里的公积金它的作用就是用来向银行还购房贷款的,国家的政策也是这么定的吧。我是来办理提取我自己的钱还要看别人的脸色行事,还要看别人高兴不高兴吗?我还要像乞丐一样低声下气的去求她吗?我真不知道她们哪里来的这么大的官威,是谁给她们这盛气凌人的底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