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荔县朝邑中学不给外读生发毕业证

王 伟
2020-08-27 09: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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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荔县朝邑中学有20余名同学在高一、高二转学到其他学校,学籍在朝邑中学,符合毕业条件,朝邑中学以种种理由不给学生发毕业证,家长义愤填膺,大荔县其他高中都给外读生发了,朝邑中学为何不发?

[此内容为网友反映问题,不得转载。]
[如需回复网友留言,请将调查结果加盖公章后传真至029—85257538,并将电子版回函发至2425048306@qq.com。联系电话:029-85258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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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受理 2020-08-27 09: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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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邑中学不给外读生发毕业证 大荔教育局回复
大荔县
2020-09-17 11:11

大荔县教育局回复:接到贵栏目网友反映“朝邑中学不给外读生发毕业证”有关问题后,教育局高度重视,立即安排专人进行调查回复,现具体回复如下:

一、关于王伟20余名学生转学情况的调查

经调查,王伟等20余名同学在高一、高二转学属个人私自行为。依据《陕西省普通高中学生学籍管理办法》第三章第十一条规定:学生不得随意转学。因户籍迁移、父母工作变动等原因需要到父母工作所在地学校学习,可办理转学手续。办理转学须由学生及其监护人书面申请,并提交证明性材料,经转入、转出学校同意,市、县教育行政部门核办。和第十六条规定:学生学籍管理执行“人籍一致、籍随人走”的原则。转学程序核准办理完结之前,转入学校不得接收学生在校就读。普通高中学校不得接收无本校学籍的学生实际在校就读,不得空挂学籍。王伟等20名学生私自离开朝邑中学,未向学校办理任何转学或休学手续,也未告知学校去向。

二、关于王伟20余名学生不发毕业证的调查

依据《陕西省普通高中学籍管理办法》第八章第三十二条规定:学生修业期满,达到以下要求,准予毕业。(一)获得的学分达到规定要求;(二)综合素质评价合格;(三)学业水平考试各科成绩合格。

王伟等20余名同学在朝邑中学修业期未满,未修够各学科必修、选修的学分,不符合高中毕业条件。因此,朝邑中学依照有关规定未办理毕业证书。

以上就是我们关于你反映问题的答复,如你还有疑问可电话咨询教育局基教股,联系电话:0913-3266336或者3266023。感谢你长期以来对大荔教育的关注与支持,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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