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凤翔县柳林镇三家店村旬凤高速搬迁问题的补充说明

刘木子
2020-08-18 09:58
点击数:

尊敬的领导您好,百忙之中再次打扰,实感无奈。

2020年3月16日我在宝鸡市人民政府市长信箱中关于凤翔县柳林镇三家店村旬凤高速两侧房屋拆迁存在问题,写过一封求助信(信件编号:Q20200316030009),2020年3月25日凤翔县政府回复如下:“你好,鉴于旬凤高速路基尚未完成,不能直观反映高速公路对附近住户的影响。待路基建成后,柳林镇将会同旬凤高速协调办对旬凤高速路基高度是否影响附近住户采光和住房安全进行研判,对有影响住户进行搬迁。”

基于我的问题,结合凤翔县政府的回复,我提出两点异议,诚望有关部门正面解释。

(1)、我们家距离高速公路道沿不足14米没有被拆迁,三家店村2组有户人家距离高速公路道沿超过了40米却被拆迁了,此事何以服众?评判依据是什么?

(2)、已经拆迁的住户之所以被拆迁,是根据哪条法律法规或地方文件做出的决定?审定标准又是什么?

自去年旬凤高速开工至今,并且因为我们家确实距公路很近,施工所造成的尘土飞扬、噪声污染、经常性的夜间施工加上偶尔的停水停电可以说给我们正常的生产生活带来了极大的不便和困扰,严重损害了我们的身体健康。

高速公路属于百年大计,日后开通以后,我们家由于极近的距离,所受的干扰可想而知;况且我们家的房屋属于砖混结构,总体来说,使用寿命和抗震等级低,牢固性不高,隔音效果差。现在高速公路日夜施工、日后高速公路日夜通行,不管是光污染、噪声污染、汽车尾气排放污染还是由此所造成的地基松垮等房屋安全隐患不可小视。

诚如我上次所言,我们乐见旬凤高速早日开通,以便六盘山集中连片特困地区加快脱贫,带动区域优势资源开发,完善宝鸡道路交通网,推动关中天水经济区快速发展。站在这一长远角度和政治高度,我们因此所付出一些牺牲是值得的,同时也应该被予以肯定;我们的合理关切,施工方和地方人民政府应该给予补偿和关照。

关于上次我提出柳林镇三家店村2组有户人家距离旬凤高速道沿超过40米,却在去年被拆迁;这件事发生后,村民群众议论纷纷、猜测四起,觉得实在是匪夷所思;我们希望上级有关部门严格调查,正面回应群众关切,给广大村民一个合情合理合法的解释。

最后我愿强调两点:其一,这是一个信息时代,网络传播极快,公民的法律意识日渐增强,基层人民群众的一些合理合法诉求不应该也不可能被压制、掩盖。其次,以上我提出的异议如果没有得到积极回应的话,我们将不得不通过其它合法方式维权。

谢谢理解!

[此内容为网友反映问题,不得转载。]
[如需回复网友留言,请将调查结果加盖公章后传真至029—85257538,并将电子版回函发至2425048306@qq.com。联系电话:029-85258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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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林镇三家店村旬凤高速搬迁问题 凤翔县回复
凤翔区
2020-09-04 15:53

凤翔县交通运输局回复:接到栏目转来的网调字[2020]第08120号(关于网友反映“旬凤高速两侧房屋拆迁存在问题”的情况)中网友提出的两点异议:1、我们家距离高速公路不足14米没有被拆迁,三家店村2组有户人家距离高速公路40米却被拆迁了。2、拆迁是根据哪条法律法规或地方文件做出的决定?审定标准又是什么?

旬凤高速是国家重点PPP项目,具体是中国中铁成立的陕西旬凤韩黄高速公路有限公司垫资修建的项目,现场登记是由旬凤公司、宝鸡市协调办、县协调办、镇政府、村委会现场根据“宝鸡市高等级公路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会议纪要”专题纪要第五次《关于解决旬凤高速公路迁建灌溉系及生产道路边(死)角地等有关问题的会议纪要》中第二条“因旬凤高速公

路迁改造成沿线部分群众的房屋距离公路红线不足5米或住户的出行道路无法恢复,出于住户安全考虑或出行的需要,需要对以上情况范围内的住户房屋予以拆迁,经相关方面人员现场逐一排查,确定对凤翔县境内存在以上情况的房屋予以拆迁”文件精神执行。

网友反映的三家店距离40米住户拆迁原因是:这里的住户成三角形居住,旬凤高速从斜面上穿过,导致里面的住户道路全部被截断无法出行,最后根据文件精神,由旬凤公司、市协调办、县协调办、镇政府、村委会五级现场踏勘后,决定将无法出行的三家店村二组7户群众全部搬迁,所以7户群众中最远的距离高速公路已经超过40米。

网友反映的问题,既不符合距离该路5米的条件,也不符合出行道路无法恢复的条件,所以不在搬迁之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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