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原县幼师工资待遇太低 请相关部门关注处理

家在远方
2020-08-19 16:20
点击数:

咸阳市三原县教育局2012-2013年招聘的县聘幼师,到2020年为止,工作7、8年时间了,每月工资只有1500元,待遇太低。当地打工者的工资待遇基本上都在2500以上,3000左右。能在这样的待遇下坚持工作这么久的都是喜欢这份工作的人,也是喜欢孩子的人。希望相关部门核实情况后,能想办法提高他们的工资待遇,让他们在自己的岗位上继续发光发亮。

[此内容为网友反映问题,不得转载。]
[如需回复网友留言,请将调查结果加盖公章后传真至029—85257538,并将电子版回函发至2425048306@qq.com。联系电话:029-85258414。]
·
·
·
已受理 2020-08-19 16:20
已转交 2020-08-19 16:20
已反馈 2020-08-19 16:20
已反馈 2020-08-19 16:20
您的留言相关部门已办结反馈,感谢对西部网《民生热线》的支持!
已反馈
三原县幼师工资待遇太低 三原县政府回复
三原县
2020-08-19 16:20

三原县人民政府督查室回复:2012年,我县依据学前教育发展的实际需要,招聘了部分县聘幼儿教师,此类人员工资由县财政和用人单位共同承担。县聘幼儿教师实发工资1800元-2000元,其中县财政每人每月拨付1500元基础工资,各幼儿园依据考核结果每人每月发放300-500元不等绩效工资。根据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调整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陕人社发〔2019〕8号)规定我县为二类工资区,全日制用工最低工资标准为1700元/月,我县县聘幼儿教师月发放工资高于最低工资标准。

同时,自2017年9月起县财政为在岗县聘幼儿教师办理了养老统筹,按照每人每月500元缴纳标准,妥善解决此类人员养老问题。

今后,县教育局将依据相关政策,积极与有关部门协调对接,进一步建立县聘工资增长长效机制。

发表您的看法
网上昵称:
发言主题:
发言内容:
提交
跟帖留言

现在还没有评论!

更 多 0/0
我要留言
  • 密码登录
  • 验证码登录
  • 单位用户登录

登录

登录

注册账号

  • 新用户注册

注册

已有账号

根据《互联网跟帖评论服务管理规定》互联网留言须实名认证,本平台将严格保护用户隐私。
  • 找回密码

确认修改密码

返回登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