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鸡市东方一品小区业主要个房本咋这么难?

185****6536
2020-08-06 1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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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9月份购买了宝鸡市渭滨区高新七路东方一品小区4号楼(多层)房子一套,当时购买的时候该房子为现房,随后当年交房,交房时契税、大修基金均已缴纳,开发商只开了收款收据,未提供房产销售发票。

时隔八年,小区多层住户多次通过各种方式与开发商陕西奇胜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交涉办理房本事宜,均无效果。2019年,我们拿起法律武器,通过法律手段将该开发商告上宝鸡市渭滨区人民法院,但办理房本事宜至今仍无任何进展。

2020年小区多层业主又自发寻找宝鸡市高新区管委会,宝鸡市住建局等相关部门,均无任何进展。无房本对小区孩子上学影响巨大,城市里房子是老百姓的命根子,希望相关部门能给我们这些老百姓一个合理的说法,帮助大家早日拿到属于自己的房本!万分感谢您……

[此内容为网友反映问题,不得转载。]
[如需回复网友留言,请将调查结果加盖公章后传真至029—85257538,并将电子版回函发至2425048306@qq.com。联系电话:029-85258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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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受理 2020-08-06 10:03
已转交 2020-08-20 17:12
已反馈 2020-08-26 10:57
已反馈 2020-08-26 10: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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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一品小区没房产证 9月底前报送相关资料
宝鸡市
2020-08-26 10:57

宝鸡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回复:收到市政府督查室转办的西部网网上舆情调查函(网调字〔2020〕第08070号)后,我委领导高度重视,针对调查函所反映的问题,立即安排高新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进行调查处置,现复函如下:

一、核查情况

东方一品项目一期(2#—5#)于2008年开工建设,2014年底完成竣工验收备案,所有涉及高新区自然资源规划局和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所有业务均已完成办理。后因建设单位一直未提供相关资料和未缴纳房屋大修基金及契税,宝鸡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无法办理房产证,导致多名业主长年拿不到房本。

二、处置情况

该小区业主于2020年8月多次来高新区住建局投诉,并于8月18日至市信访局上访,随后高新区住建局等部门领导召开调解会,要求该小区建设单位主要负责人王升平尽快缴纳相关费用,并向宝鸡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报送相关资料为业主办理房产证。该负责人承诺,9月底前缴纳相关费用并向宝鸡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报送相关资料,同时在小区张贴公告将具体情况及时告知业主。我委相关部门也将及时督促其尽快完成相关工作,早日为业主办理房产证。

三、相关说明

我们真诚地感谢广大群众对高新区工作的监督和支持,我们将一如既往地解决好群众关心的热点和难点问题,营造良好的生活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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