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回复:收到贵办关于“洛南县医保资金未及时下拨,影响群众就医”的来件,县政府高度重视,立即安排专人展开调查。现就洛南县永丰镇退休干部李保民反映问题调查如下:
基本情况
调查得知,李保民分别于2020年4月15日、5月11日、7月5日在陕西省社会保险异地就医管理系统中办理了省内就医转诊登记手续。4月15日至5月8日在西安交大一附院住院花费71022.43元,在医院直通车报销60682.67元;5月11日至6月15日在交大一附院住院花费87384.31元,直通车报销82984.13元,两次总计报销143666.8元。
调查情况
经查,该同志反映的“洛南县永丰镇政府是否存在挪用老百姓专项医保资金”的问题失实。
根据《商洛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市级统筹暂行办法》第三条、第四条规定: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大病互助基金缴纳标准按市级统筹暂行办法的规定执行,可按季、半年、年交纳,由单位根据自己的情况确定,参保单位及其职工必须按时,足额缴纳医疗保险费。职工医疗保险由全商洛市建立统一的经办网络系统,实行全市医疗保险统一政策、统一管理。另外,按国家税务总局布署要求,从2019年1月1日,医疗保险费的征收工作由税务部门承担,医保部门只承担参保缴费群的待遇核算工作。
由于我县财政困难,财政供养单位的职工医疗保险统一缴纳至2020年6月底。所以李保民在7月5日登记转院后网络报销系统显示欠费信息,无法报销医疗费。前期,患者及家属已相继向商洛市12345便民热线、商洛市人民政府市长信箱、洛南县信访局投诉住院报销问题,县医保局逐一予以了回复。
针对患者又向西部网所反映的同样问题,医保部门已同财政局部门作了对接沟通,县财政已在多方筹措资金,近期将2020年下半年医疗保险费拨付到各单位后,问题将得到妥善解决。同时,也向李保民家属做了解释工作。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监督和支持!我们会继续努力,提升服务质量,更好的服务于广大参保群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