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启航佳境的一名住户,从我住进小区起,楼上就一直有一家卖饭的,最早卖凉皮夹馍,后来在小区摆摊卖面,而且更过分的是在电梯里遇见他们把摆摊用的煤气罐也是放在房间里的。
我们小区是公租房小区,是不能用于商用的,也不能用于出租,3号楼2806的住户是租用3号楼2901的房子,而且以启航佳境3号楼2901的房号在工商所办理了营业执照,还在房间开设麻将馆,每天都有人赌博。
这种情况,真的是闻所未闻,公租房小区不仅可以出租,而且可以用来做生意,是谁给他们的权利。我们小区统一是用的天然气,他把摆摊用的煤气罐放在楼上,一旦爆炸,我们小区的安全谁来保障?请领导务必重视,严查公租房外租,办理营业执照,商用的事情,还我们一个温馨的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