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反映洛南县人民广场乱摆摊经营电动玩具车现象。
一个本该属于民众娱乐健身散步的好地方,但常年却有经营电动童车的商户常年入驻,他们忽悠吸引小孩子坐车。这种车即使坐两个大人也跑得很快,足以见车的马力很大。但人民广场老人小孩多,这种车安全隐患极大。已经好多次对行人造成了伤害,但这种行为依然继续存在。
2020年7月15日19:30左右,我妻子带着孩子在人民广场散步,谁知被旁边经营的电动童车猛烈撞击,致使双腿受伤。当时经营者和坐车者互相推脱责任,置伤者于地上不管不顾,甚至在旁观者的指责下也无动于衷。后来我拨打110和120报警,我将妻子送往洛南县医院医院治疗。
洛南城关派出所警察让车主和坐车者积极配合治疗,认为双方都有责任。但现在童车经营者从始至终态度恶劣,不积极配合伤者治疗,不向医院缴纳治疗费,并且童车经营者一直推脱自己没有责任,现在医院没有医疗费给用不了药。
后来警察调查事情经过是这样:车主杨会玲,丈夫杨正全,系永丰镇杨村二组人,二人违规在洛南县人民广场投放电动童车经营,(事后我联系洛南县园林所得知,人民广场投放的这些电动玩具车都没有任何部门批准,都属于违规投放),以每次乘坐收费10元。2020年7月15日下午19:00左右,乘坐者刘社云(四皓街道桃官坪村八组人)带领其孙岳子骞,5岁,来到车主经营的摊位处,车主妻子杨会玲问岳子骞坐吗,其奶刘社云告诉杨会玲她不会开,车主杨会玲说她可以开让岳子骞和其奶乘坐,刘社云说让孩子和别人坐一个车,由别的孩子大人驾驶,但杨会玲为了挣到刘社云的10元坐车钱,告诉不行。由她驾驶电动车,岳子骞和其奶刘社云乘坐。当电动车行驶一会后,车主所经营的另一辆电动车时间到了,停止了运行。车主告诉乘坐者,不要动,她下去挪好车就来,车主杨会玲下去后,乘坐者刘社云踩下了电动车踏板,电动车迅速冲向我妻子双腿,致使我妻子原本做了双膝手术(髌骨脱位从脚踝取韧带连接髌骨)的腿再次受伤。
本人诉求:
1.彻底取缔这种电动童车。童车车主违规上广场经营,缺乏安全措施和意识,且在人群密集的地方开电动车,安全隐患太大。希望相关部门严查彻查,取缔这种危害人安全的车辆,因为之前已经有多起撞人致伤的案件了,还人民一个安全的公共娱乐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