跟据《陕西省教育厅关于做好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管理工作的通知》的要求,外来务工人员需要提供“四证”,“四证”中务工证明要求:随迁子女父母双方合法、真实、有效的劳动务工合同或营业执照等相关材料,并未要求劳动合同在未央区,但是未央区教育局以我的劳动合同不在未央区拒绝入学资质审核。
对此,教育局解释说:劳动合同不在未央区说明我未给未央区做出贡献,难道省教育厅的文件未央区教育局不执行,还是西安市城六区就分的这么清?为此我特意去了文景路3号市教育局的咨询点,说是他们没办法,只能按区县的政策处理,难道说未央、莲湖、新城等城六区教育局不归西安市教育局管?我劳动合同没在未央,也在碑林,我交了10几年的五险一金及个税,不算给西安市做贡献?西安市教育文景路3号咨询点的刘老师给我答复,让我孩子回老家去上学,难道国家开始响应要求增加留守儿童了?你们制定的外来务工人员政策不是给人民群众制定的?是给关系户留的吗?希望省教育厅领导重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