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5月突然接到建设银行电话被告知名下有张信用卡逾期让尽快还款,于是当事人我去当地建设银行去查询办理,被建设银行工作人员告知信用卡已经没有使用权了并且没有注销的必要了,于是就再没有追究。
但是一直到2020年3月本人买房但是被住房商贷机构告知因为建设银行信用卡逾期造成征信不良,不能如数贷款。于是打电话到建设银行了解情况等待回复,本人并要求消除信用卡逾期记录对我生活造成的不良影响和消除不良征信记录,中国建设银行出了态度恶劣以外,然后一直拖,直到我说投诉到中国人民银行,才让受理。并告知先需要配合填写“个人信用报告异议申请表,中国建设银行持卡人声明,亲笔签名样本,以及情况说明叙述书等”,填写后要求由榆林当地建设银行协助邮寄,后来了解到此卡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西安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并告知此卡于2012年办理,但2012年本人已经回榆林,也从未办理和使用过建设银行信用卡。并告知其他一切信息无法告知,同时字迹,指纹,影像拒绝提供,同事也被告知字迹指纹无法比对,无奈只能寻求银监会帮助调解,但调解失败。
本人要求建设银行提供办卡原始资料,签字原件,影像资料,以及指纹原件收集取证像当地人民法院起诉或像司法鉴定中心对字迹和指纹进行鉴定,但被中国建设银行工作人员告知均无法提供,并且恼羞成怒,态度相当恶劣。
后续直接追问结果,但建设银行一直推脱,也不给任何回复,说需要报警,但是我本人俩个月后依然未接到相关事件部门的任何回复和询问。后续再电话一直不接或一直推脱。
为了维护个人权益和正常生活,所以特向西安市人民政府、广大社会群众媒体以及相关机构寻求帮助,望给予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