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回复:你单位2020年7月3日批转网调字【2020】第07039号信访件收悉。经洛南县人社局劳动保障监察大队调查,现将结果报告如下:
一、反映人及相关务工人员基本情况
反映人岳亮,男,家住陕西省洛南县石门镇黄龙村一组。涉及人员:岳亮、田峥、邢毅、汪永芳、,李兴时、陈云玲、陈安林、李屯良、史薪项、陈军、张浩、刘军婵、李云玲、、姚福志、章官泰、喻晓存、樊刚共计17人。
二、调查情况
经查,陕西秦岭钼业有限责任公司拖欠岳亮等17人2019年5月至2019年12月22日工资共计137702元,分别为:岳亮36400元,田峥1263元,邢毅1046元,汪永芳21000元,李兴时16000元,陈云玲877.5元,陈安林1100元,李屯良1100元,史薪项20000元,陈军11000元,张浩1263元,刘军婵975元,李云玲877.5元,姚福志16000元,章官泰1000元,喻晓存877元,樊刚6923元。
三、对反映问题的受理情况
就“陕西秦岭钼业有限责任公司拖欠工资问题”岳亮等17人已于2020年1月14日到洛南县人社局劳动保障监察大队投诉过,接到投诉后,洛南县人社局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已严格按照法定程序由二中队受理并立案查处。经过办案人员调查后,洛南县人社局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已于2020年1月20日向陕西秦岭钼业有限责任公司发出责令改正决定书,责令陕西秦岭钼业有限责任公司在2020年2月3日前支付清所欠工资。但由于疫情的原因,企业经营困难,公司曾先后两次提出延期支付申请,并明确表示将积极恢复生产筹措资金力争于2020年7月底支付清所欠工资。目前,岳亮等民工反映陕西秦岭钼业有限责任公司拖欠工资问题,正在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和程序正常调查处理中。岳亮网上反映陕西秦岭钼业有限责任公司拖欠工资问题属于同事项在案件正常查处期间的重复反映,洛南县人社局劳动保障监察大队不再重复立案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