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诉材料
尊敬的西部网领导:
我叫罗仁科,男,48岁。系甘肃省庆城县三十里铺镇王桥村人。
2020年元月10日下五点左右,我在西咸新区工地干活时出现安全事故,导致右肩关节脱位,至今无人处理,请求网络媒体暴光,现将有关情况陈述如下:
本次施工作业期间,我是负责干钢筋活的,临近过年,工期催促很紧,工地却为了省钱,不顾工人的生命安全,在未搭架板的情况下,直接使用钢网架当成架板使用,就要求我们民工直接入场开始作业,我在四楼拉钢筋过程中踏翻替代架板,在坠落过程中,我处于本能的自救反应,右手抓住了架子上的一个架杆,才救了我一命,幸免遇难。由于自己的体重和手上提的重物负荷过重,导致右肩关节拉脱位。2020年1月11日到咸阳市人民医院检查定位左关节脱位伴轻微性骨折,然后住院治疗,由于工地拒绝给我生活费用,也不向医院续交住院费,我一个外地人无依无靠,也没钱了,只能停止治疗回家。
出事后,我多次找西咸新区政府的领导帮忙过问一下此事,都没人管。2020年2月28日我接到西咸新区人社民政局电话,说明他们已经受理我的事情,要求我向他们提供我与工地的劳动合同,否则没办法认定我与工地有劳动关系,最后要求我向秦汉新城劳动仲裁委申请确认劳动关系。
按要求,我向仲裁委提交了劳动仲裁申请书,并按要求在2020年5月26日到秦汉新城劳动仲裁委去参加开庭,开完庭后我才明白过来,我一个农民工打什么官司呢,结果只能是背上干粮陪老板赚吆喝,仲裁委9点上班,我和家人8:30就早早去排队,等着安检完了进门开庭,但是被告方陕西昶标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的老总欧国全却带着律师等3人在8:45左右就大摇大摆的进了仲裁委的大门,没有做任何安检,显然人家是自已人了,开庭时候我只见到了律师和另一个穿格子西装的人,至于那位欧总就不知道去了那里......。仲裁开庭,应当比较神圣,我是个农民工,不认识几个字,就叫了我的妻弟一起去,也叫了我们的领工班长,但开庭的时候,仲裁官不允许我妻弟说话,不允许领工班长说话证明,我连字都认不全,就是这样开庭的,还没判决我就已经知道了结果是啥了。
明明是陕西昶标建筑公司不给我们签劳动合同,开庭又要求我出示合同,我拿不出来他们就说我没有合同。5月26日开完庭后我气不过,就去了管理这个工地的行政部门秦汉新城劳动检查大队,向他们反映一公司不签合同,不采取安全措施的问题,结果秦汉新城劳动检查大队的工作人员听了我的话后就说“你原来有没有签合同我们不知道,但是你现在已经不在工地上班了,其他人有没有签合同和你没关系!”
6月12日我收到了仲裁书,我的申请被驳回了。让我伤心的是,我明明是在工地做工,是在工地受伤,我看病的票据是工地让人拿走报了工伤保险,我还不是工地上的员工那我是什么,老板不和我签合同,我能有什么办法,让我仲裁我就老老实实的去了,现在就是这个结果,我们民工难道就活该吗?
在此,我想麻烦各位领导调查一下,工地老板不和我们工人签劳动合同,我有工地发给我的工服,有领工的班长证明,有一起做工的民工证明,这些都不能算数,我真不知道还怎么证明,我一个民工能有什么办法。西咸新区政府作为当地的父母官,对此种(不签定劳动合同)违法用工的违法行为不管不顾,不闻不问,对工程安全不检查,让工人冒险作业,导致我差点从四楼掉下来摔死,反而把责任都推给我,强迫我拿出劳动合同,否则就证明不了劳动关系,他们就是这么为当官,这么为人民服务的吗?
此致
陈述人:罗仁科
2020.6.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