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于2018年5月购买了高新区枫叶苑北区二手商品房一套,业主为高新区管委会职工。按照合同约定,这套房有高新一中和高新一小学位。临近开学,我们得知这套房的学位已经被用掉,原业主反馈可能是被学校误操作登记错误导致的。
我于近期联系高新区教育局基础教育科询问此事,工作人员说,“谁告诉你的你就去找谁”,属于明显的工作推诿。
在西安重视基础教育的今天,我们希望能有个明确的处理通道和答复。谢谢。
我于2018年5月购买了高新区枫叶苑北区二手商品房一套,业主为高新区管委会职工。按照合同约定,这套房有高新一中和高新一小学位。临近开学,我们得知这套房的学位已经被用掉,原业主反馈可能是被学校误操作登记错误导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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