彬州市龙高镇太盘村温氏集团养猪场随意排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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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5-28 09: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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彬州市龙高镇太盘村温氏集团养猪场猪粪明渠排倒,严重影响村民正常生活。

[此内容为网友反映问题,不得转载。]
[如需回复网友留言,请将调查结果加盖公章后传真至029—85257538,并将电子版回函发至2425048306@qq.com。联系电话:029-85258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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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氏集团养猪场猪粪明渠排倒 要求立即进行整改
彬州市
2020-05-30 10:24

彬州市龙高镇人民政府回复:我们于2020年5月28日接到贵网站关于彬州市龙高镇太盘村村民张北京反映旬邑温氏养猪厂随意排污,严重影响村民正常生活的问题。我镇高度重视,立即成立调查组,由包片领导任组长,带领包村干部、环保站干部深入温氏猪厂进行调查核实。

经查,张北京先生反映的问题属实。旬邑温氏猪厂位于龙高镇太盘村四组,于2019年5月开工建设,2020年元月投产。该猪厂占地79亩,共新建 9栋标准化猪舍,每栋面积1540平方米,现每栋猪舍配套建设53平方米的集粪房以及45立方米的三级集尿池设施。

针对存在问题,我们要求责任主体温氏猪厂立即进行整改,具体整改情况如下:

一是加装除臭网设施。对9栋猪舍加装除臭网设施,定期定量喷洒除臭除蝇剂,责任落实到各养殖户,并备案记录,目前已加装完成。

二是增加固液分离机设备9台。针对污粪进行干湿分离处理,有效减少污粪含粪量,榨过的干粪可更好的还田利用,目前机械已购回,6月1日可安装到位。

三是对于未及时覆盖掩埋的露天粪污及时掩埋处理。

四是加强常态化检查和监督。定期对猪厂进行检查和监督,确保猪厂废物处理达到环保要求,同时要求温氏猪厂做好养殖户粪污无害化处理等知识培训,提高养殖户的环保意识与责任意识。

五是夯实温氏猪厂环保主体责任。该猪厂为环保责任主体,要求要树立环保意识,增强环保观念,每天对猪厂环境卫生进行清扫整治,做到生活垃圾不乱扔,不乱放,医疗废弃物规范化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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