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导致婚礼不能举行 宝鸡一婚庆公司不退还押金

星辰
2020-05-20 10: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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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宝鸡市陈仓区市民,于2020年1月22日在陈仓区虢镇金水巷喜来乐庆典里通过微信交了1800元押金,计划于2020年2月2日举行婚礼,后由于疫情影响婚礼取消。现要求商家退还交的1800元押金,商家不退。通过政务热线投诉,转到陈仓区城区工商所处理,给我答复说要扣760元。婚庆公司没给我提供服务,且由于不可抗力(疫情),导致合同无法履行,行政部门却如此处理,现酒店交的押金,都给我退了,婚庆公司的确不退,为啥都是由疫情影响,酒店可以退还押金而婚庆公司确不退那,作为一个普通市民维权为啥如此难。希望其上级部门重新处理,维护消费者权利。

[此内容为网友反映问题,不得转载。]
[如需回复网友留言,请将调查结果加盖公章后传真至029—85257538,并将电子版回函发至2425048306@qq.com。联系电话:029-85258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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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鸡一婚庆公司不退还押金 已全部退还到位
宝鸡市
2020-06-05 14:30

宝鸡市陈仓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回复:收到贵网第05122号网上舆情调查函,区政府高度重视,及时责成区市场监管局核查处理,现将核查处理情况报告如下:

一、核查情况

经核查,反映人原定于2020年2月2日举行婚礼,2020年1月22日,其采用网上聊天沟通的方式与宝鸡市陈仓区喜来乐婚庆服务中心(经营地址在宝鸡市陈仓区虢镇金水巷)协商,双方达成一致:约定反映人婚庆服务事项由宝鸡市陈仓区喜来乐婚庆服务中心承担,婚庆服务费用总额3800元,预交定金1800元。投诉人于当日(1月22日)通过微信支付的方式向对方支付婚庆服务定金1800元。由于新冠肺炎疫情影响,投诉人决定婚礼推后延期举行,并于2020年1月25日通过微信方式告知陈仓区喜来乐婚庆服务中心。后来,反映人因个人原因决定取消原定婚礼仪式,于2020年5月13日再次通过微信方式告知对方,反映人同时要求对方全部退还其1月22日支付的婚庆服务定金1800元。沟通中双方未能达成一致,在“定金”退还方面产生纠纷。

二、处置情况

经区市场监管局调查,认为陈仓区喜来乐婚庆服务中心收取反映人1800元婚庆服务定金金额明显超出法律对定金的限额,考虑到反映人因其个人原因最终决定取消婚庆仪式,通过多次调解,双方消除了在沟通中产生的误会,促成相互谅解。喜来乐婚庆服务中心表示愿意全部退还反映人婚庆服务定金1800元,目前款项已经全部退还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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