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叫姚美华,原为阎良区建设局下属建筑设计室职工,事业编制,1991年参加工作,1997年开始在阎良区机关事业养老保险经办中心缴纳养老保险,2016年6月因违纪被建设局开除,工作期间,实际缴纳养老保险18年8个月。
之后,本人多次前往阎良区机关事业养老保险经办中心,依法依规办理个人养老关系转移接续手续。前期该中心工作人员一直说系统升级,全部冻结为由不给办理。今年3月16日,本人再次去该中心办理养老保险转移事项。在办理过程当中,该中心工作人员不能克尽职守、不能尽职履责、严重违反国家相关党纪、曲解国家政策法规,故意刁难,始终不按规定给我办理个人养老保险转移手续。今年2月,我已到退休年龄,由于该中心上述行为,使我至今不能按国家规定办理退休手续,无法享受应有养老金待遇。具体刁难过程陈述如下:
办理过程中,该中心工作人员,先是要将我之前缴纳全部退还本人,取消我工作年限。我明确拒绝拿出相关文件后,又给我出具旧版纸质转移单,让我跑来跑去,无功而返。又说无法出具新的转移单,因为系统升级后我已不是事业单位职工,因些,不能录入新系统。我拿着在省社会保障局官网下载打印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职业年金转移接续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部规〔2017〕1号》和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办公厅(2017)7号文《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职业年金接续经办规程》再次去找到该中心王主任时,竟然说这是17年文件,你16年就不是参保职工,不适用该文件,所以不能录入新系统。在我强烈要求之下,他说你先写个情况说明,我帮你向省厅递交,看能不能开个端口帮你录入新系统再转走,不过你要做好石沉大海的准备。当我带着准备好的个人情况说明转移申请,再次找到他时,他又说不用了,他已经咨询省厅,你不符合规定,不能录入新版系统,也不能退休享受养老金待遇。带着疑问我咨询了省厅工作人员,并将咨询结果转达王主任时,他说没在新系统,没有转移表,省厅工作人员又给他发了转移表之后。他又说不知道你这几年工资基数,无法计算转移金额,让我个人提供工资明细表。
随后我无意登录省个人社保查询系统,无意中发现我缴纳养老金详细资料(包含缴费基数,年度缴纳额等)就在新版系统之中,并将详细资料打印出来再次来到该经办中心,工作人员在看到后,一会说不认识此表,不知道这是什么,一会又说是我个人找人帮忙,将自己信息录入进去。并让我当着工作人员面打开电脑查询,证实真伪。经过查询,我本人也无欠费,所有缴纳数据清晰。但是仍然不给我办理转移手续,这次的借口又变成,原单位人员欠费,除非原单位缴清才能给我办理。我问他,一,我现在已非该单位职工,二,本人又不欠费,是否有相关文件规定原单位欠费,本人也不可以办理转移手续吗?,王主任回答,没有文件,这是上级规定!
以上为本人办理养老保险转移接续之辛酸苦辣之历程!现历时2个月依然无法办理。依法治国,依规办事,要真心实意为百姓办事。可该中心工作人员为何如此刁难一个普通办事群众,还有没有人能管他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