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诉举报西安市阎良区21区(鸿飞小区)物业公司涉及以下违规违法操作:
(1) 21区原本绿化带及道路属于所有业主所有,物业未经过业主同意私自修改并且缩小原有绿化带,欲改造为车位,侵犯了全体业主的权利。
(2) 21区东门北侧原有绿化树,年后被砍掉一半,小区东门是铁轨,夜间会有火车通过,原有的绿色带有隔音等效果,未经业主表决同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76条规定,业主决定建筑区划内重大事项及表决权
下列事项由业主共同决定: (一)制定和修改业主大会议事规则;
(二)制定和修改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管理规约; (三)选举业主委员会或者更换业主委员会成员; (四)选聘和解聘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 (五)筹集和使用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资金; (六)改建、重建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 (七)有关共有和共同管理权利的其他重大事项。 决定前款第五项和第六项规定的事项,应当经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占总人数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同意。决定前款其他事项,应当经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过半数的业主且占总人数过半数的业主同意。
同时也违反【物业管理法规】的第12条等。
21区属于低层,后8栋居住的老年人居多,几乎没有开车人员,如今物业的此种做法,恣意缩减绿化带,对业主的居住生态环境影响极大。建议相关部门调查制止,恢复原有绿化,制止相关违法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