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共好物业未经业主允许 打广告获得不法收入

刘市民
2020-05-14 10:06
点击数:

西安市昆明池路未来中心公寓刚交房,便没有经过广大业主的同意以及意见,私自利用业主的公共区域恶性打广告,A座B座共12部电梯,包括大厅区域全部打广告,一部电梯里贴了4个广告位,四面贴满了,12部电梯共48个广告位,严重影响我的居住视觉和心情,在未经业主允许的情况下利用业主共有的公用设施设备打广告私自私人占用盈利,属于违法!并且打广告租房找物业然后从中收取中介费都属于非法盈利!麻烦相关部门出面调查处理!谢谢。

[此内容为网友反映问题,不得转载。]
[如需回复网友留言,请将调查结果加盖公章后传真至029—85257538,并将电子版回函发至2425048306@qq.com。联系电话:029-85258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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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受理 2020-05-14 10:06
已转交 2020-05-18 11:17
已反馈 2020-05-19 15:59
已反馈 2020-05-19 15: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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际华新时代未来中心安装广告 漳浒寨街道回复
雁塔区
2020-05-19 15:59

雁塔区漳浒寨街道回复:网友你好,经漳浒寨街道核实,际华新时代未来中心位于昆明路与昆明池路十字西南角,2019年9月30日交付。因前期公寓入住率低,物业费收缴率较低,西安共好物业公司收支严重亏损,经报开发商同意,在电梯里引进品牌公司安装广告,广告收入用于弥补物业亏损,具体收费情况将在年底物业财务收支中一并公示。

关于物业“打广告收取租房找物业,然后从中收取中介费属于非法盈利”一事。经核实,物业公司在一楼的广告位置属于开发商所有,经开发商签字同意,属于正常经营行为;二手房中介公司手续完备,并有相关营业执照,相关中介费用收取按照行业标准,不存在非法盈利一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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