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昆明池路未来中心公寓刚交房,便没有经过广大业主的同意以及意见,私自利用业主的公共区域恶性打广告,A座B座共12部电梯,包括大厅区域全部打广告,一部电梯里贴了4个广告位,四面贴满了,12部电梯共48个广告位,严重影响我的居住视觉和心情,在未经业主允许的情况下利用业主共有的公用设施设备打广告私自私人占用盈利,属于违法!并且打广告租房找物业然后从中收取中介费都属于非法盈利!麻烦相关部门出面调查处理!谢谢。
西安共好物业未经业主允许 打广告获得不法收入
刘市民
2020-05-14 1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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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5-14 1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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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5-18 1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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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5-19 15: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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