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阳县梨花苑a区违建单元楼 影响采光

房英
2020-05-03 14: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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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合阳县梨花苑a区九号楼业主,九号楼南边违规建一栋楼,相差十米,以前设计是个小广场,现在建设单元楼,把九号楼彩光全部遮住了,请相关部门给予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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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需回复网友留言,请将调查结果加盖公章后传真至029—85257538,并将电子版回函发至2425048306@qq.com。联系电话:029-85258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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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受理 2020-05-03 14:03
已转交 2020-05-09 15:18
已反馈 2020-05-13 18:03
已反馈 2020-05-13 18: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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梨花苑a区单元楼建设影响采光 合阳县政府回复
合阳县
2020-05-13 18:03

合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回复:一、反映问题摘要 网友反映:合阳县梨花苑A区九号楼南边违规建一栋楼,相差十米,以前设计是个小广场,现在建设单元楼,把九号楼采光全部遮住了,请相关部门协调处理。

二、调查处理情况

经查:梨花苑A区9号楼南侧建设的是15号楼,该幢楼位于11号楼的东侧、12号楼北侧、14号西侧位置,合阳县自然资源局于2020年4月30日以合规函〔2020〕25号文件为建设单位核发了梨花苑A区15号楼变更层数的批复,批复内容由原来的地上5层变更为地上3层住宅。15号楼变更后的高度为8.55米,按照《陕西省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3.2.2.3低层、多层正南北向条式民用建筑的建筑间距按照L=i×(H-h)计算,审批的15号楼与9号楼间距为12米,按照规范计算两楼距离8.7米,不影响9号楼业主采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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