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于2018年12月22日与榆林万达广场签订了为期六十个月的承租合同,一直正常经营。但疫情期间榆林万达广场强行单方面与我解除还有三年多的合同,此时我刚刚生完孩子6天!国家大力扶持小微企业商户复工复产之际,这无异是对国家政策的无视!
至2020年1月疫情爆发以来,万达集团率先在全国推广2020年1月25日至2月29日免租金和物管费举措,延期缴纳租金及物管费等优惠扶持政策,让我们在困境中看到了曙光,随之我们积极配合榆林万达广场,签署免租协议、租金分期等相关协议。
正当我们积极准备复工时,意想不到的噩梦来了,榆林万达广场宣布与我方单方面解除合同!此前没有经过任何沟通,直接强制下文要求我方撤铺。怎么会这样?难道风传的某吸客能力超强的知名火锅店真要落位于我的铺子附近,要腾出我的铺子转租他人?还是有新品牌看上了我铺子的位置?在这样一个特殊时期,我实在也想不出其他原因了。但是至榆林万达3月24日(此时我已住院,25日剖宫产生下娃)给我下解除合同函为止,我的租金已经缴纳到2020年3月31日,享受万达集团扶持政策后我的有效租金至2020年5月7日。我更想不明白的是榆林万达解除合同的原因竟然是我在19年二三四季度延迟缴纳租金(19.6.25 19.9.25 19.12.26分别缴纳上述三个季度租金)。做过万达的应该都知道,租金的缴纳时间都是商场商管与商户提前沟通,商户充分考虑经营情况后最终按照和商管沟通的时间缴纳就没有问题。我们一直也是这样做的,之前从未收到商场书面或者口头警告之类的提醒。但是,现在这却成了榆林万达将我打入冰窟的由头,让我在月子期间,身体和心里均承受巨大的压力和打击。
疫情现未完全解除,儿童业态仍然在政府的文件通知下,谨慎复工。特殊时期,我依然履行企业责任,我们积极配合防疫工作闭店谢客。这期间我本就失去收入,现在万达又与我解约,我真的真的不知道该怎么办了!我的前期几十万装修设备的投入,十几万的押金以及即将看到的复工曙光,现在全部因为榆林万达的单方面解约已将我逼入了绝境,面对万达这样的商业巨兽我真的是欲哭无泪了只能发出微弱之声,望国家相关部门为我等小小商户主持一个公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