榆林万达广场单方面解除合同 商户欲哭无泪

共克时艰1990
2020-04-29 0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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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于2018年12月22日与榆林万达广场签订了为期六十个月的承租合同,一直正常经营。但疫情期间榆林万达广场强行单方面与我解除还有三年多的合同,此时我刚刚生完孩子6天!国家大力扶持小微企业商户复工复产之际,这无异是对国家政策的无视!

至2020年1月疫情爆发以来,万达集团率先在全国推广2020年1月25日至2月29日免租金和物管费举措,延期缴纳租金及物管费等优惠扶持政策,让我们在困境中看到了曙光,随之我们积极配合榆林万达广场,签署免租协议、租金分期等相关协议。

正当我们积极准备复工时,意想不到的噩梦来了,榆林万达广场宣布与我方单方面解除合同!此前没有经过任何沟通,直接强制下文要求我方撤铺。怎么会这样?难道风传的某吸客能力超强的知名火锅店真要落位于我的铺子附近,要腾出我的铺子转租他人?还是有新品牌看上了我铺子的位置?在这样一个特殊时期,我实在也想不出其他原因了。但是至榆林万达3月24日(此时我已住院,25日剖宫产生下娃)给我下解除合同函为止,我的租金已经缴纳到2020年3月31日,享受万达集团扶持政策后我的有效租金至2020年5月7日。我更想不明白的是榆林万达解除合同的原因竟然是我在19年二三四季度延迟缴纳租金(19.6.25 19.9.25 19.12.26分别缴纳上述三个季度租金)。做过万达的应该都知道,租金的缴纳时间都是商场商管与商户提前沟通,商户充分考虑经营情况后最终按照和商管沟通的时间缴纳就没有问题。我们一直也是这样做的,之前从未收到商场书面或者口头警告之类的提醒。但是,现在这却成了榆林万达将我打入冰窟的由头,让我在月子期间,身体和心里均承受巨大的压力和打击。

疫情现未完全解除,儿童业态仍然在政府的文件通知下,谨慎复工。特殊时期,我依然履行企业责任,我们积极配合防疫工作闭店谢客。这期间我本就失去收入,现在万达又与我解约,我真的真的不知道该怎么办了!我的前期几十万装修设备的投入,十几万的押金以及即将看到的复工曙光,现在全部因为榆林万达的单方面解约已将我逼入了绝境,面对万达这样的商业巨兽我真的是欲哭无泪了只能发出微弱之声,望国家相关部门为我等小小商户主持一个公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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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受理 2020-04-29 09:30
已转交 2020-05-09 15:18
已反馈 2020-05-11 10:46
已反馈 2020-05-11 10: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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榆林万达广场单方面解除合同 问题已经解决
记者调查
2020-05-11 10:46

网友反馈:感谢网友的关注,上述事情已经在各级领导及广大网友关注下得到了妥善的解决。在此感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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榆林市万达广场单方面解除合同 问题已妥善解决
榆林市
2020-05-15 10:30

榆林市商务局回复:贵网《关于网友反应“榆林市万达广场单方面解除合同”的情况》的网上舆情调查函收悉。我局髙度重视相关情况,4月29日崔渊局长了解到舆情后,第一时间安排副局长郭波与万达总经理董泉联系,要求妥善处理此事。4月30日,由崔渊局长带队、郭波副局长及相关人员参加的调查组前往榆林万达进行实地调查,董泉总经理向调查组汇报了详细情况,表示此事已与当事人达成初步和解,并将于5月1日正式签订协议。此事截至调查时未造成不良后果,问题已得到妥善解决。崔局长指示:一定要维护企业的商业信誉,坚持诚信经营,不得无故解除与商户的合同,特别是在疫情期间,更要维护商户的合法权益,要站在改善榆林营商环境的髙度,谨慎、妥善处置此事。董泉总经理表示一定会积极协调各方妥善处理。5月1日处置协议签订后榆林万达将处置结果向我局进行了汇报。现将有关情况函告如下:

1、2018年11月21日西安羽若雪兮商贸有限公司与榆林万达广场商业管理有限公司签订承租协议,承租榆林万达广场铺位经营品牌“乐玩儿酷蹦”,租赁时间为2018年12月22日-2021年09月21日。

2、按照合同内容要求商户于每个交租期最后一个月的20日前向甲方一次性足额支付下个交租期租金。由于西安羽若雪兮商贸有限公司分别在2019年6月,2019年9月、2019年12月、2020年3月未及时缴纳当期租费,共逾期4次,榆林万达广场商业管理有限公司根据合同约定于4月30日解除了合同。

3、2020年5月1日,西安羽若雪兮商贸有限公司与榆林万达广场商业管理有限公司针对撤铺事项进行友好协商,并就此协商一致,双方重新签订协议,西安羽若雪兮商贸有限公司同意提前撤铺,万达公司退还西安羽若雪兮商贸有限公司交纳额租赁保证金、物业费保证金、质量保证金及POS机押金。万达公司同意给西安羽若雪兮商贸有限公司承租万达广场大中庭150m2场地,承租期限为2020年5月20日-2021年01月19日。

4、通过与西安羽若雪兮商贸有限公司委托人刘思维沟通确认,刘思维确认西安羽若雪兮商贸有限公司已同榆林万达广场商业管理有限公司友好协商并重新签订协议,并追帖回复澄清事实。

5、榆林万达广场商业管理有限公司已于商场醒目处张贴西安羽若雪兮商贸有限公司地址变更通告,同时西安羽若雪兮商贸有限公司称消费者在原西安羽若雪兮商贸有限公司办理的会员卡,可在新指定商铺继续使用,保证消费者权益。

双方就该事件已友好协商解决。

感谢贵网对榆林的关注,并真诚希望贵网一如既往地对榆林的经济社会生活予以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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