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雁引物业周至分公司拖欠63岁农民工工资

63岁农民工讨薪
2020-04-26 1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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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雁引物业有限公司周至县分公司拒绝与工人签订劳动合同,并拖欠疫情期间上涨部分薪资,威逼工人在其出示的无理结算单上签字按手印。工人多次上门讨要上涨部分工资,均被该司负责人陈岁平以各种理由推脱拒绝支付,有录音为证。

希望有关部门严查。

[此内容为网友反映问题,不得转载。]
[如需回复网友留言,请将调查结果加盖公章后传真至029—85257538,并将电子版回函发至2425048306@qq.com。联系电话:029-85258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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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受理 2020-04-26 11:02
已转交 2020-04-28 11:29
已反馈 2020-04-29 14:34
已反馈 2020-04-29 14: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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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雁影物业周至分公司拖欠工资 人社局答复
周至县
2020-04-29 14:34

周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回复:4月26日,接到《西部网民生热线反映“陕西雁影物业周至分公司拖欠63岁农民工工资”》 的情况后,因该网民未留下联系方式,无法及时取得联系,现将该用人单位的劳动用工以及劳动监察工作情况回复如下:

一、处理情况

收到该信息后,我们及时安排专人对该用人单位(陕西雁影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周至分公司)就劳动用工情况进行了检查核实。据查:因今年年初新冠疫情影响,一部分新招用的环卫工人存在没有及时签订劳动合同的情况。也存在未能及时补发劳动报酬上浮部分薪资。我劳动行政部门就用人单位未及时签订劳动合同等问题,已现场下达了劳动监察限期整改指令书(周人社监令字 [2020]05号)要求用人单位在法定时效内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同时要求用单位及时支付涉其他劳动者差额部分的劳务费和劳动工资。

二、处置建议

按照国家现行劳动保障法律法规规定,劳动者若年龄超过国家规定的法定退休年龄,其不具备建立劳动关系的主体资格,不适用《劳动法》等法律法规。发生争议后应按照劳务纠纷解决,鉴于网民自述其年龄为63岁,建议其及时和我劳动部门联系,我们将依法依规协助解决。

如果劳动者还有其他劳动用工方面事宜,请致电029-87114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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