旬阳县贫困户住房宅基地腾退存在违规操作

熊猫
2020-04-17 09: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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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康市旬阳县赵湾镇华山村一组,贫困户在集镇购房享受扶贫补助,搬去集镇住的,按镇村说法,老家的土房子要全部拆除,可是,4月9日,华山村一组贫困户熊生平老房子拆除时,留了一间,这一间有半间是其兄长的,因此熊生平只对其中的半间享有使用权和拆除权,有资格对分家分的半间地基腾退,但熊生平在没有与兄长达成一致意见的情况下,拆除兄长的部分,此事反应给镇村领导,但领导说熊生平只是对那间房进行拆卸修缮,在此之前其兄长并未收到任何关于镇村和熊生平本人的任何形式的告知,就对那一间房进行所谓的修缮,可是镇村领导一致认为,熊生平是在对那间房进行修缮,既然享受了国家搬迁到集镇的补助款,老家的房子就应当全部拆除,为什么镇村还要支持贫困户在进行老房子修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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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需回复网友留言,请将调查结果加盖公章后传真至029—85257538,并将电子版回函发至2425048306@qq.com。联系电话:029-85258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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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受理 2020-04-17 09:56
已转交 2020-04-21 17:12
已反馈 2020-05-06 11: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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旬阳贫困户宅基地腾退存违规 经调解问题已解决
旬阳市
2020-05-06 11:34

旬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经调查了解,署名“熊猫”的网友真名叫熊治玲,女,汉族,大学文化程度,户籍赵湾镇华山村一组, 2017 年参加工作,现为汉阴县漩涡中心学校在职教师。全家 3 口人,父亲熊生明(户主),母亲刘呈秀。

2013年底该户因缺技术被识别为贫困户,2016年底脱贫。2017 年扶贫对象核实及数据清洗中,该户因熊治玲已参加工作,经群众评议、公示,被确定为脱贫不享受政策户。

1.关于反映“镇村支持贫困户熊生平对应该腾退的旧宅进行修缮”的问题经查,熊生平(户主),男,汉族,小学文化,现年 50 岁,户籍地赵湾镇华山村一组。家中现有 4 口人,妻子宋龙群,汉族,小学文化,现年 50 岁;儿子熊治磊,汉族,现年 12 岁,在赵湾中心学校读书;女儿熊娜娜,汉族,现年 16 岁,在赵湾中学读书;母亲刘德连于 2020 年 1 月去世。该户 2013 年底因缺技术识别为贫困户,2018 年度脱贫。2018 年,熊生平享受易地扶贫搬迁政策,搬迁到赵湾社区移民(脱贫)搬迁安置点居住。熊生平原住房屋为土木结构(石板房)两间半,其中一间房屋为熊生平与其兄长熊生明两户共用的连体房,各半间。2019 年 12 月,按照易地扶贫搬迁旧宅腾退政策,对熊生平两间土木结构旧房进行拆除,宅基地实施复垦,熊生平与熊生明两户共用的一间连体房屋予以保留。该间连体房屋为土木结构,屋顶檩梁年久损坏,为消除安全隐患,2020 年 4 月初,熊生平拟自行出资出劳对该间连体房进行排危修缮,后被熊生明户阻止未能实施。

2.关于反映“熊生平在没有与兄长达成一致意见的情况下,拆除兄长的部分”的问题经查,2019 年 12 月,按照易地扶贫搬迁旧宅腾退政策要求,对熊生平旧宅拆除时,为了保护熊生明户合法权益,根据旧宅腾退政策相关规定对熊生平与熊生明两户原共用的一间连体房屋予以保留,并未拆除。经镇村工作人员对熊生平与其兄长熊生明连体房排危修缮事宜进行了调解处理,双方当场达成协议,矛盾得到化解。

二、处理结果

因信访人熊治玲在汉阴县工作,不便与其见面,调查组通过电话与信访人进行了沟通,并告知了处理结果,信访人对处理结果表示满意,同意由其父亲熊生明代签收并转达。2020 年 4 月 28日,赵湾镇华山村驻村干部和村支部书记将答复意见书直接送达给熊生明,熊生明当场签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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