礼泉县花半里小区2号楼迟迟不给办理不动产登记

吴佳佳
2019-12-18 10:08
点击数:

我与2002年购买礼泉花半里小区2号楼2单元402室的房子,现在不动产以超建为由迟迟不给办理不动产登记,找政府很多次,都说会解决,但到现在为止还没有解决,现在政府突然说不知道什么时候能解决,希望有关领导关心一下民生,维护我们老百姓的合法权益

[此内容为网友反映问题,不得转载。]
[如需回复网友留言,请将调查结果加盖公章后传真至029—85257538,并将电子版回函发至2425048306@qq.com。联系电话:029-85258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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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受理 2019-12-18 10:08
已转交 2020-01-03 15:47
已反馈 2020-01-10 11:02
已反馈 2020-01-10 1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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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半里2号楼不能办理不动产登记 春节后可办理
礼泉县
2020-01-10 11:02

礼泉县自然资源局回复:贵网转交《关于网友反映花半里2号楼不能办理不动产的情况》(网调字【2020】第01023号)收悉。感谢贵网长期以来对我县的关心关注和支持,我局初步调查核实,现将调查结果回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花半里小区位于礼泉县兴华街东段南侧,由陕西华诚置业有限公司建设。2012年2月,经县政府礼审土字(2012)08号文件批准,将该宗土地使用权出让给陕西华诚置业有限公司,面积23333.852平方米(35亩),权利性质:出让,用途为住宅用地,年限为70年。该块地共建设住宅楼10幢,其中就包括网友反映的2#楼。房屋产权证均已在原房管部门办理。

不动产登记机构成立后,我局按照《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及相关规定办理该小区土地及房屋权籍调查落宗业务中发现,1、2#跨出批准宗地范围,无法办理落宗及相关不动产登记业务。该问题按照县政府《关于妥善处理原国有建设用地上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的若干意见》(礼政发(2019)5号)属于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

二、处理结果

我局按照县政府《关于妥善处理原国有建设用地上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的若干意见》(礼政发(2019)5号)及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一事一议”的原则,提出了花半里小区不动产登记解决方案。该方案已经县政府分管县长主持召开的不动产登记联席会议审议通过。按照会议精神,将开发企业违规行为同解决群众问题分开的原则,开发企业需接受处罚并足额补缴土地出让金及相关税费,我局负责花半里小区的不动产登记权籍调查工作,并对权籍调查结果要进行公告,公告无异议后,可先行为群众办理不动产登记手续。目前,我局正在做办理不动产登记业务前的准备工作。因有公告30日的规定程序,预计小区1、2#业主在春节过后即可办理不动产登记业务。届时我局将通过微信公众号等形式向社会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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