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报陕西省咸阳市旬邑县交通局拖欠我公司工程款的申诉举报材料
尊敬的省政府领导:
我是陕西大道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的委托人,我们公司属民营企业。现向你们反映我省咸阳市旬邑县交通局拖欠我公司建设工程款2413.77万元未还一事。
我公司于2017年3月份通过竞标取得陕西省旬邑县县城北环线公路工程项目,项目合同约定:建设全长5.18公里的沥青混凝土三级公路,2017年4月开工建设,施工期限180天。按照合同约定,我公司承揽的工程已经全部按合同约定于2017年底,全部完工并交付通车使用,经质检部门验收无任何质量或其他问题。同时,旬邑县交通局组织有关部门对该项目完成了整体验收、决算、审计等全部工作,无任何工程争议。
截至目前,工程审计核定价为3713.77万元。但工程自开工以来旬邑县交通局仅支付我公司工程款1300万元,至今拖欠我公司工程款2413.77万元没有支付。
虽经我公司和旬邑县交通局多次交涉,交通局始终以资金短缺为由,拖欠我公司工程款至今,导致我公司运转困难,拖欠的机械费、银行借款及材料款等不能及时支付,对社会造成不良隐患。
年关将近,各种催债人接踵而至。为此,我们又多次找旬邑县交通局催要欠款,旬邑县交通局2019年10月底承诺:2019年11月底前还款200万元,12月底前还款1006.88万元,其余部分于2020年9月底前分月还清。同时,将这一还款计划和承诺报咸阳市清欠办备案。但是,时至今日,旬邑县交通局仍然分文未还。
我承诺我所反映的情况全部属实,否则愿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请领导督促其尽快还款为盼。
2019年1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