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回复:接到《关于网友反映“山阳县户家塬镇康岭村扶贫户被强制移除”等情况》(网调字〔2019〕第12023号)后,山阳县政府高度重视,立即安排户家塬镇政府牵头负责办理,现将问题调查处置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反映人方鑫,男,汉族,1979年10月20日出生,山阳县户家塬镇康家岭村西组人,全家1口人,未婚,长期在外,人户分离,常年在西安市租房居住。
二、问题调查处理情况
(一)关于退出贫困户相关问题。经核查,2017年7月脱贫攻坚数据清洗期间,经康家岭村村民小组评议,将方鑫纳入建档立卡贫困户,致贫原因为交通条件落后,发展动力不足。2018年10月脱贫攻坚动态调整时,经康家岭村村委会会议研究,认为方鑫在西安经营一家按摩推拿店,且常年租房居住,已达到“两不愁三保障”脱贫标准,经与方鑫本人电话沟通,并通过评议公示等程序,决定将方鑫调整为稳定脱贫户。
(二)关于退回预交房款相关问题。经核查, 2016年6月,户家塬镇政府按照陕南移民搬迁政策,通知各村有意愿搬迁的农户进行预交购房款,预交购房款定金分为三个标准:5000元预定60平米,10000元预定80平米,20000元预定100平米,方鑫当时在村上报名并预交房款1万元。后因搬迁政策变化,陕南移民搬迁政策不再实施,搬迁分为易地扶贫和生态同步搬迁,2017年6月,户家塬镇政府通知各村将预交陕南移民撒迁房款全部予以退回,方鑫当时也在退回户之中。
目前,户家塬镇政府已安排专人与方鑫本人见面沟通,宣传相关政策,做好思想疏导,帮助解决面临的生活困难,达成以下处理意见:方鑫如有回乡创业居住意愿,纳入同步搬迁,享受补助政策。有意愿回乡发展艾叶产业,村组帮助规划组织栽植,联系相关单位予以扶持。方鑫本人对处理意见表示满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