澄城县环境保护局回复:现就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澄城县晖福阳光城置业有限公司晖福阳光城住宅小区位于陕西省渭南市澄城县万泉街与阳光路交汇处。该项目于2015年9月1日取得了澄城县环境保护局关于晖福阳光城住宅小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澄环批复〔2015〕23号)。批复文件中指出项目采暖热源依托陕西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澄城卷烟厂(在建)锅炉或采用澄城县集中供热项目(在建)供暖。
该小区天然气锅炉位于一期车库与二期车库通道夹角处,西临一期车库生活泵房及配电室,10、11号楼东侧绿化带范围地下建筑内,2019年11月13日正式运行。该小区共安装了7台1.4MW低氮直燃式燃气冷凝常压热水锅炉、7台锅炉板式换热器及相关配套设备,7台锅炉全部安装了低氮燃烧器,出入口设在西南角。锅炉房设置泄爆口,设置平时送排风兼事故通风系统,7台燃气锅炉对晖福阳光城住宅小区1#-17#楼进行集中供热,供热面积约23万平方米。目前,1#-3#燃气锅炉正常运行,产生的烟气通过1根15米高排气筒排放。
我局之前与2019年11月13日接到投诉举报后,立即派环境监察人员对该小区私自建设燃气锅炉进行了调查,同时对该锅炉正常运行期间产生的噪音进行了监测。随后我局对该小区私自建设天然气锅炉进行了立案查处,下发了责令改正违法通知书,要求1、该小区按照《锅炉污染物大气排放标准》规范设置天然气锅炉烟气排放口;
2、对天然气锅炉加装防震设施,采取有效降噪措施,降低对周围环境的影响。经监测,该小区北侧厂界西侧昼间值为50.2dB(A)、小区北侧厂界东侧昼间值为51.4dB(A)、小区北楼五楼西户卧室昼间值为44.0dB(A),天然气锅炉噪声均符合社会生活噪声执行二类区标准,昼间为60dB(A);室内噪声执行A类房间二类区标准,昼间为45dB(A)。该物业委托第三方陕西阔成检测服务有限公司对该燃气锅炉产生的废气与2019年12月3日、4日进行了监测,数据显示1#-7#锅炉废气排放口的监测项目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的排放浓度均符合DB61/1226-2018《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表3燃气锅炉排放标准。鉴于该小区天然气锅炉目前对1#-8#楼住户供暖,因此我局暂未要求该锅炉停止使用。待本次采暖季结束后,我局将责令停止使用。
感谢贵网对我局的工作监督与支持,今后我局将加大常规巡查,确保产生的污染物达标排放,降低对该小区住户带来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