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央区添锦明居停车问题何时解决?

Mr.deen
2019-11-07 1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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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未央区添锦明居小区的业主,于2011年底在该小区购买两套商品房,入住8年后,经过开发商和物业的多番调整,居然面临物业停车承诺无法兑现、车辆无处停放的窘境,迫切需要得到媒体关注,得到当地政府解决。

一、面临问题及沟通过程

今年9月,当得知“因小区三期建设需要占用院子作为施工区域、只能满足一户停一车”的要求后,我及时与物业公司进行沟通,强调我在本小区内拥有两处房屋,但得到回复却是物业公司管不了这事,只能自己想办法解决。

10月21日,该物业公司在尚未征求业主意见前,擅自将原停车区、入口大门进行围挡及迁移拆建,导致业主无法正常停车,也没有为业主积极去解决,只是一味搪塞的说没车位、自己想办法等推诿扯皮的理由。

10月22日,我将停车难的问题反馈至未央区政府官网,10月29日得到张家堡街办的回复意见是没有解决的办法。

11月1日,物业公司进行了围挡,抢车位已经成为我们全体业主的“日常任务”,而小区公共活动空间、停车区域、人行通道、消防通道都挤在了一个宽为5至8米不等的U型狭窄过道内。

二、物业现场及相关法规要求

据了解,该小区开发商为西安添好实业公司(原法人代表为王勇,于2015年2月变更为巩木林),物业公司为西安添翼物业公司(原法人代表为王勇,于2016年8月变更为冀宏山),两公司为上下级关系。该小区于2010年7月开盘、2011年5月入住,占地面积2192.1平方米,地上建筑面积12326平方米,总户数108户。

按照《陕西省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2008)》规定,新建建筑均应配建相应的停车场(库),高层建筑应设置地下停车库,其中,二类普通住宅机动车停车位最低控制指标为0.8个车位/百平方米。如此算下来,该小区应配建机动车停车位98.6个。而从未央区张家堡街办回复意见得知,该小区地面停车位仅有24个,且门洞停车位虽然划的是两个,但实际上根本无法做到同时停放。地下车库也是形同虚设,只能用作设备储备。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建筑消防设计防火规范》(彼时按照2006年规范执行)规定,消防通道净宽不得小于4米。从现场情况来看,通道一侧停车后,净宽间距不足4米,万一发生火灾隐患,消防车第一时间内根本无法进入小区灭火。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和《陕西省实施办法》(彼时按照2002年规范执行)要求,县级以上城市(含县城)新建十层(含十层)以上的民用建筑,按照地面首层建筑面积修建六级(含六级)以上防空地下室。人防地下室在战时可作为人员掩蔽及物资库,平时可作为停车及设备储藏,但现实情况是通往负一层的楼道已被上锁,除物业人员以外根本无法进入。

三、解决意见

一是公开项目规划总平图,让业主心里有数。在购买房屋及签订合同时,开发商并未告知小区停车区域属于三期建设用地范围,物业公司也只是张贴通知进行说明。由于没有充足依据,未央区规划审批部门是否能够公布一下该小区项目总平面方案,让我们所有业主能够清楚的知道三期范围用地边界和停车位数量?是否存在总平面审查违法违规?竣工验收如何获得验收合格?人防审查和人防竣工验收是如何通过的?请上级部门予以严查。

二是物业尽快采取措施,解决业主停车问题。于法于情于理,物业公司应立即停止损害添锦明居所有业主正当利益,恢复停车区域,满足业主正常停车需求。如今后再次遇到诸如此类事情前,应提前及时与所有业主沟通,取得半数以上业主同意后,才能实施改造。同时,未央区住建局有关监管部门应予以严肃查处。老旧小区普遍存在停车难的问题,建设立体停车位也是一个不错的选择,只是物业公司的心思不在业主身上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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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央区添锦明居停车问题何时解决?未央区回复
未央区
2019-11-12 10:19

经未央区住建局调查:一是该小区地面规划停车位24个,物业公司据实接收并管理该小区,配建车位不足属于开发商责任范畴。

二是在业主车辆逐年增加的情况下,经物业公司和开发商添好实业公司协商,将添好实业三期建设用地临时作为小区临时停车场,用于小区业主车辆日常停放。

三是该小区三期工地即将开工建设,开发商收回三期建设用地,故造成该小区车辆停放困难。

针对,该小区存在的实际问题,我局要求物业企业以广大业主利益为重,务必做到:

一是及时张贴公告,向小区业主讲明事情原委,力求获得业主的理解和支持。

二是积极采取的对应措施。在不影响消防通道的前提下,开发利用小区内空地,经现场测量预计能增加停车位12个。地下车库属于人防设施及设备间,仅存的车位之间存在剪力墙,无法正常供业主使用。

三是广泛摸排小区车辆底数。在小区停车位有限的前提下,优先保证一户一辆车,确保大多数业主合法权益。在后期车位有多余的情况下,按照先来先停的原则,允许业主第二辆车停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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