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1日,怀孕24周的孕妇到医院做糖耐,医院给的单子上写的7:30之前到医院,准时到医院后孕妇先去四维排队,由其爱人在糖耐处排队,由于放免中心没有明确的糖耐指示牌,未明确告知糖耐第一管血最后抽血时间,中间孕妇到糖耐抽血处都在排长队,便去其它地方转了下,8:00其爱人告知不用排队了,孕妇立刻前往糖耐抽血处,于8:10到达,但是抽血的医生直接粗暴的拒绝,让下次再来,说抽血时间已过。
但是糖耐第一次抽血,第二次抽血间间隔1小时,第三次抽血和第二次抽血间隔2小时,所以在九点钟之前抽血完全可以,但是孕妇一再沟通,医生非常强权的拒绝。并且由于孕妇情绪激动,保安过来威胁说有本事把你的工作单位提供,我们也找找你们单位,孕妇情绪激动,口不择言,其中一个保安威胁要踢孕妇的肚子,并且互相辱骂。
诉求:1.放免中心将糖耐流程如实公告以备患者协调好时间。
2.态度恶劣的其中一个保安希望加强其基本素质。
3.拒绝为孕妇抽血的医生希望说明情况,为什么全程三小时完成的检查8:10就拒绝为孕妇抽血,还要求孕妇必须全程等待医生召唤,走开没有及时听从医生的指挥就不给抽血,孕妇还有人权吗?这算是医院这个部门的强权政策吗?
因为这个检查孕妇不得不去做,做的话就完全要毫无自我的服从医院的命令吗?孕妇一直禁食十多小时,起的很早赶到医院,头晕眼花,孕期激素水平也影响孕妇情绪,为何冷漠粗暴的拒绝,完全没有同理心,所谓的医者仁心还存在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