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回复:在收到网友反馈瑞宁小区相关问题后,富平县住建局立即安排工作人员进行调查,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富平县瑞宁小区建成已近10年,为五栋七层住宅楼,总户数215户,共计15部电梯,竣工时均能正常使用,后因各种原因电梯停运。2014年该小区成立了业主委员会,部分业主要求启用电梯,经业主委员会、杜村镇、渭运社区、物业公司等部门同广大业主协商,由每单元选出一名代表协助物业企业收取电梯相关运行费用后,物业公司随后对15部电梯进行了保养并年检后成功启用8部电梯。
2019年的电梯维保由陕西中博楼宇设备有限公司承担,维保公司按照合同约定按时对电梯进行维保。电梯的特种设备也经渭南市特种设备检验所检验合格至2020年6月,并发有特种设备使用标志。
瑞宁小区2号楼中单元电梯使用过程中,有两户业主长期无理由欠缴电梯使用费,物业企业多次催缴无果。2019年电梯年检时物业服务企业已垫付电梯费用,确保电梯正常运行。2019年10月份电梯故障,经维保公司检查为变频器损坏,物业随即就变频器的维修更换费用(维修需2000元、更换需4000元)在2单元处张贴公示,截止目前只有五户业主缴纳了费用,其余七户多次催缴均没有缴纳,物业企业也无力再承担这项费用。该单元虽有业主代表,也无能力解决费用收取问题。物业公司同我局工作人员也多次就此问题进行协商,希望二单元各业主能积极配合物业的工作,及时缴纳维修费用,力争电梯早日正常运转。
关于预交每月10元的公摊电费问题,因瑞宁小区已完成户表改造工作,公摊电费由原来的后付费变为预付费,物业公司及时就公摊电费进行了核算,预计每户每月承担公摊电费10元左右,物业服务企业为了确保公摊用电的正常,预收每户公摊电费10*9元(收取时间为2019年10月至2020年6月底),并将该项收费在小区进行了公示。该项费用属正常收费,我局要求物业服务企业每季度就公摊电费进行公示,让每位业主清清楚楚、明明白白的消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