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人民医院的免费唐氏筛查是不是变形缩小免费筛查范围?

游山玩水
2019-10-04 18: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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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7月24日发布的《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建立产前筛查和新生儿疾病筛查服务制度的实施意见》中规定的免费唐氏筛查服务对象为夫妇至少一方具有陕西省户籍或夫妇非陕西省户籍但女方在本省居住6个月以上的孕妇及其新生儿。

而陕西省人民医院却刻意缩小免费筛查范围到西安市范围而不是陕西省范围,而且社区医院做的检查他们大夫一律不予承认,他们只认三甲医院的,按他们的逻辑,是不是三级以下的医院就没有存在的必要性了。希望能予以确认。

图片1

[此内容为网友反映问题,不得转载。]
[如需回复网友留言,请将调查结果加盖公章后传真至029—85257538,并将电子版回函发至2425048306@qq.com。联系电话:029-85258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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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受理 2019-10-04 18:30
已转交 2019-10-10 15:42
已反馈 2019-10-21 11: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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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人民医院唐氏筛查缩小范围 反映与事实不符
陕西省卫生健康委
2019-10-21 11:39

陕西省卫生健康委办公室回复:关于网友反映“陕西省人民医院免费唐氏筛查缩小范围”的情况(网调字[2019]第10029号)调查函收悉后,我委立即责成陕西省人民医院开展调查,并将有关情况以书面形式专报我委。现将调查情况答复如下:

一、调查情况

投诉人反映:根据陕西省人民政府发布的《关于建立产前筛查和新生儿疾病筛查服务制度的实施意见》中相关规定,免费唐氏筛查服务对象为夫妇至少一方具有陕西户籍或夫妇非陕西户籍但女方在本省居住6个月以上的孕妇及其新生儿。

陕西省人民医院所在行政辖区为西安市碑林区,属于驻区助产医疗机构。经查实相关政策文件,根据西安市碑林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碑妇计发〔2019〕16号)文件规定:

1、服务对象:夫妇至少一方具有西安市户籍或夫妇非西安市户籍但女方在本市居住6个月以上的孕妇及其新生儿可享受筛查服务。

2、实施单位:辖区内各级助产医疗机构。

因此,投诉人所反映的情况与事实不符。

二、处理措施

责成该院在今后的免费产前筛查和新生儿疾病筛查服务工作中,一是做好筛查有关政策的宣传和告知,并在醒目处张贴相关规定文件。二是做好工作人员的政策培训和规范服务。三是对有疑问和不解的患者群众,要及时耐心地做好有关政策事项的答复解释,避免再次出现类似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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