彬州市房屋赔偿标准真的最高只有1100元吗?

请还我们一片天
2019-09-27 09: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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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咸阳市彬州市新民镇屯庄村人,我们村搞化工厂建设,现在是只拆迁不征地,《拆迁没有通告,没有任何文件》但是房屋赔偿太低了,村委会在微信群里发的是土木结构是900元一平,砖木结构是1000元,砖混是1100元,国家赔偿标准是多少,这样赔偿下来不是给老百姓致富而是至贫,现在彬州市房价一平都在4500以上,大多数拆了都不够买套房,我就想问问市政府,彬州市房屋赔偿标准究竟是怎样的?

[此内容为网友反映问题,不得转载。]
[如需回复网友留言,请将调查结果加盖公章后传真至029—85257538,并将电子版回函发至2425048306@qq.com。联系电话:029-85258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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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受理 2019-09-27 09:31
已转交 2019-10-10 15:39
已反馈 2019-12-20 16: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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彬州市房屋赔偿标准太低 彬州市人民政府回复
彬州市
2019-12-20 16:15

彬州市人民政府回复:9月27日,网友“路上的人生”在西部网《民生热线》咨询求助栏目中反映“彬州市乙二醇项目安全卫生防护区拆迁只拆迁不征地,拆迁没有通告、没有任何文件,房屋赔偿太低”等问题。10月10日,接到转交的西部网调查函(网调字〔2019〕第10019号)后,市政府立即安排专人进行调查处理。现回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30万吨/年煤制乙二醇项目由陕煤化集团渭化集团公司投资,渭化集团公司全资子公司渭河彬州化工公司负责建设和运营。项目概算投资54亿元,占地900亩,年设计生产乙二醇30万吨,建成投产后年可实现营业收入22亿元,解决1000人就业。

2016年10月25日,该项目环评报告取得咸阳市环保局批复,其中第十条要求按期落实该项目卫生防护区住户搬迁安置工作。项目实施方——渭河彬州化工公司聘请第三方资质单位对防护区范围现场进行了划定,初步测算项目装置区及渣场的安全卫生防护区共涉及四个村、约420户居民住宅需要搬迁。

二、调查情况

1.关于网友反映乙二醇项目安全卫生防护区拆迁只拆迁不征地问题。2018年,陕西渭河彬州化工有限公司委托陕西中圣环境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编制了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并按程序上报经有关部门审批并批复。报告书中要求,乙二醇项目卫生防护区是以项目硫回收装置区为中心点,半径900米范围,要求此范围内不能有住宅、学校、医院等敏感目标。按照此要求,故只对群众房屋进行拆迁,耕地可以继续耕种。

2.关于网友反映乙二醇项目安全卫生防护区拆迁没有通告、没有任何文件问题。为了加快项目建设,我市抽调工作人员和企业相关人员组成房屋拆除专班,设立了指挥部,落实了办公设施等,专门负责项目安全卫生防护区房屋拆迁工作。以村委会和村民小组为单位,张贴了通告,印制了宣传彩页1500余份,分成5个工作小组入户宣传,并通过村广播及村微信群等方式,对《关于印发彬县煤电化一体项目建设区土地征迁补偿安置办法的通知》(彬政办发〔2013〕153号)和《关于印发彬县煤矿采空沉陷区居民搬迁安置管理办法的通知》(彬政发〔2016〕4号)等相关文件进行了广泛宣传。

3.关于网友反映乙二醇项目安全卫生防护区房屋拆迁赔偿太低问题。2017年,乙二醇项目进入快速建设阶段,为了加快推进拆迁工作,保障项目顺利推进,我市依据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印发《关于印发彬县煤电化一体项目建设区土地征迁补偿安置办法的通知》(彬政办发〔2013〕153号)和《关于印发彬县煤矿采空沉陷区居民搬迁安置管理办法的通知》(彬政发〔2016〕4号),文件中规定赔付价格为:砖混结构700元/㎡、砖木结构600元/㎡、砖土木结构500元/㎡、土木结构400元/㎡。2018年3月,经市场认价后,对房屋附属物价格进行了补充并形成《乙二醇项目卫生防护区附属物赔付补充项目价格表》。2019年5月9日,在充分考虑物价上涨等因素基础上,经协调决定对群众住宅主体房屋给予拆旧建新补助费400元/㎡,赔付价格调整为:砖混结构1100元/㎡、砖木结构1000元/㎡、砖土木结构900元/㎡、土木结构800元/㎡。另外,根据实际情况给予群众过渡费、搬家费、基础设施费、宅基地补偿费等补助政策。标准确定后,拆迁工作专班严格按照上述标准启动了拆迁工作。

三、近期工作

一是制定安置方案。为了加快乙二醇安全卫生防护区拆迁工作,妥善安置安全卫生防护区范围内的搬迁群众,近期,镇政府开展了充分调研,广泛征求了群众意见建议,在原有安置标准及方案的基础上继续补充完善,目前该方案初稿已形成,正在报送相关部门审定。该方案充分尊重群众意愿,切实可行,也得到群众的普遍认可,有力保障群众拆迁后顺利安置。

二是入户征求群众意见建议。为了充分尊重群众安置意愿,市政府安排工作人员逐户走访,推选12名拆迁群众代表,共征求安置意见5条,召开政策宣讲及协调会12次。

三是安置点建设有序推进。在征求群众安置意愿并结合项目建设要求基础上,市政府在新民镇屯庄村三组划留70亩地作为拆迁安置地,前期征地工作已基本完成,地面附属物已清理,待房屋设计征得群众同意后即可开始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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