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于2019年6月12日向市长信箱举报汉滨区西关小学教师王某荣自2016年10月至2019年2月利用西安花钱购买的虚假医疗证明脱岗达两年多工资福利照领,2019年2月18日以来因领导不敢再给她批假王某荣更是无故旷工三个月。
反映给市长信箱后直到9月15日没有收到任何回复,16日本人再次向市长信箱举报,终于于9月25日接到市长信箱反馈电话。工作人员告诉我汉滨区教体局已于2019年7月做出处理,说依据事业单位人员管理条例第15条之规定,当事人已向教体局解释清楚并给予王某荣记过处分退回旷工三个月的工资。
请问汉滨区教体局是否到学校调查了解,是否只是由学校上报了一个处理意见,是否以后别人旷工三个月了只要解释清楚上交三个月工资就也没事了,王某荣两年多的病假手续是否有据可查,其提供的所谓诊断证明是个明眼人就能看出真假,甚至有一张和本人身份信息都不相符,是谁这么大的权利给她批假两年多。在这个问题上汉滨区教体局没有给予处理也没有给举报人答复。
无故旷工三个月教体局的处理是退回三个月工资及个人处分。请问汉滨区教体局,你们的处理依据在哪里。说是依据事业单位人员管理条例15条,可是我看到的条例明确规定事业人员无故旷工15天或当年累计旷工30天用人单位应予以辞退。
汉滨区教体局的这种处理意见让人不得不怀疑。现在从上到下还有哪个单位可以做到拿个假证明就可以玩两年工资福利不变,旷工三个月只是上交三个月的工资,一个处分实际对本人没有多大影响。这还是因为本人举报到市长信箱后学校才通知她去上班,否则是否该教师就一直工资拿着继续在外经商。该事件发生后该教师还在学校叫嚣事情已摆平,这是否说明后面有保护伞在为她撑腰。
请领导能给予重视,给予该教师应有的处理意见。就这么简单事实如此清楚的一件事拖了四个月就这样草草了事这让其他教职工作何感想,这样的歪风邪气怎能在校园这片净土发生。
恳请市长给予重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