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房一路海伦春天19号楼交房没有竣工验收表

海伦春天业主
2019-09-02 11:19
点击数:

你们好!我是阿房一路海伦春天19号楼业主,2019-8-31我小区,通知业主收房,去收房时,发现没有竣工验收表,强制业主收房签字!态度恶劣!存在问题严重:

1.经过多次测量,发现面积不够!层高不够!

2.消防不到位,没有水压,放眼望去,没有一个消防通道!

3.当初承诺业主为,住宅性质,现按商业收费,物业费,电费高达3/元每平方!

4.购买时置业顾问申明学校2019-9-1日开学,现不见学校踪影!

5.当初承诺为,不限购房屋,现为限购房屋,导致我们不能再次购买!

6.购房时,合同不让看,只打印需要签字部分,后发现与实际描述差距太大!严重出现欺诈行为!望各界领导朋友们严查!

图片1

图片2

[此内容为网友反映问题,不得转载。]
[如需回复网友留言,请将调查结果加盖公章后传真至029—85257538,并将电子版回函发至2425048306@qq.com。联系电话:029-85258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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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受理 2019-09-02 11:19
已转交 2019-09-17 17:33
已反馈 2019-11-19 14:21
已反馈 2019-11-19 14: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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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伦春天没有竣工验收表 沣东新城规划局回复
西
西咸新区
2019-11-19 14:21

沣东新城规划建设局回复:2019年10月24日,有网民在西部网民生热线平台反映海伦春天暖气费捆绑物业费问题。沣东新城规划建设局立即安排人员进行调查,现将情况回复如下:

一是关于没有竣工验收备案表问题。该项目3期至今未取得竣工验收备案表情况属实。沣东新城规划建设局已要求开发建设单位达不合同约定条件不得强制交房,对于因开发商原因造成延迟交房的,开发商应按照合同的约定,向业主赔偿违约金,如果开发商不赔偿,业主可按照《合同法》相关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二是关于强制收物业费问题。目前该项目已交房且已缴纳物业费的业主,沣东新城规划建设局多次咨询律师,前期协调的结果为:对于业主已经收房但是并未入住的,物业公司不得收取物业费,已收缴的物业费从项目取得竣工验收备案表之日自动顺延,中间的期间不得再收费;如果业主收房并且已经入住,已收缴的物业费从入住之日起开始顺延,中间的期间不得再收费,绝大部分业主代表同意该协调方案,如果个别业主不愿意该调解方案,可向法院进行起诉,沣东新城规划建设局将提供法律援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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