旬邑县果岭新城附近工地晚上施工到晚上一两点

快要自杀的中国公民
2019-08-26 1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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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

第三十条 在城市市区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内,禁止夜间进行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建筑施工作业6点到22点,可现在旬邑县果岭新城附近晚上施工到大概晚上一两点。人民休息难以得到保证。侵犯了附近居民的生命健康权。这是最高权利。任何人不得侵犯。也没有人管。难道就任由他们对国家法律如此践踏?来自旬邑县果岭新城居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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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受理 2019-08-26 10:30
已转交 2019-09-03 11:47
已反馈 2019-09-17 17:48
已反馈 2019-09-17 17: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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果岭小区门前晚间施工噪音扰民 责令限期整改
旬邑县
2019-09-17 17:48

旬邑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回复:在接到“关于果岭小区门前晚间施工噪音扰民问题”的市长信箱批示件后,我局高度重视,立即对有关情况进行了核实,现就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近年来,我县由于雨污管网老化失修,导致县城民政十字、东二路片区连年遭受洪涝灾害,极大地影响了市民的出行安全,在群众中引起强烈反响。对此,我局经过多方争取,于2019年3月正式启动实施了世行银行贷款陕西小城镇基础设施建设--县城内涝防治项目,该项目的建成将彻底改善我县汛期内涝情况,方便群众出行,有力保障周边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该上访群众反映的问题为县城内涝项目实施的东二路片区标段,夜间施工噪音太大,影响周围居民的正常休息。

针对此问题,我们严重批评了施工企业,责令他们限期整改。由于施工对附近居民造成的困扰,我们也深表歉意,对此,我们也做出保证,在以后的施工过程中,尽量降低噪音,减少对附近居民的影响。但因为东二路片区标段,地处城关中学附近,周边小区较多,原地下管网复杂,有多个污水管,而且都不能破坏,导致施工过程中开挖难度增大,机械无法施工,基本上都是人工开挖,严重延长了工期。再加上现在正处于汛期,为了保证汛期周围群众的出行安全,施工企业采取加班加点、阶段性昼夜施工等措施尽量加快进度缩短工期,最大限度的保证市民出行安全,减少对市民生产生活的影响。我局已责成施工方,对施工方案进行再一步优化提升,合理安排工期,进一步控制施工噪音,在保障工程质量安全的前提下加快工程进度,最大限度的减少对广大市民生产生活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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