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安康市旬阳县仙河镇王坪村(牛家阴坡村)人,近日,村镇两级干部打着传统村落环境综合整治的旗号,要在我村修广场,本来修广场是便民、利民的好事,然而修建地址却选在了村子的中间,涉及多户人家房屋拆除、宅基地腾退,其中包括我家的古四合院一部分;涉及拆迁人家均不同意,且多数在外务工,只有我的一位老实本分的贫困户小爸在家,2019年8月22日,村干部和镇土管所干部软硬兼施、威逼利诱我小爸签字同意拆除,我小爸拒绝签字,土管所干部最后竟然在合同上代为签了字;并且在我们各方当事人不在场的情况下,22日当天下午就已经开始动工,拆除了猪圈等部分附属物。
朗朗乾坤,在法治社会的今天,村镇干部趁我们各方当事人不在情况下,公然践踏法律,肆意侵犯老百姓合法权益,谁给的胆子?是自发的?还是受人唆使的?
恳请纪检部门调查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