洋县两癌救助申请按照发放的年龄来限制吗?

157****9989
2019-08-05 09:50
点击数:

我母亲患有宫颈癌三期,做完手术目前还在放化疗,家庭困难,听说洋县妇联有关于两癌救助,我抱着希望去妇联询问,得到的答复却是母亲年龄目前还在35-64的范围内,我母亲64岁。

但是他们说等救助金下来你母亲就超过64岁了,到时候肯定就不符合条件了。我不明白申请的救助金不按照患病申请的年龄,怎么会是按照发放的年龄来卡的。难道生命还能按年龄来区别吗?

[此内容为网友反映问题,不得转载。]
[如需回复网友留言,请将调查结果加盖公章后传真至029—85257538,并将电子版回函发至2425048306@qq.com。联系电话:029-85258414。]
·
·
·
已受理 2019-08-05 09:50
已转交 2019-08-08 11:58
已反馈 2019-08-08 11:58
已反馈 2019-08-08 11:58
您的留言相关部门已办结反馈,感谢对西部网《民生热线》的支持!
已反馈
洋县两癌救助申请条件存在疑问 妇女联合会回复
洋县
2019-08-08 11:58

洋县妇女联合会回复:近日获悉有网友在贵网就洋县两癌救助申请条件存在疑义的问题后,洋县妇联高度重视,并就该问题向上级部门进行了请示汇报,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两癌”项目情况简介

“两癌”项目具体是指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农村贫困母亲乳腺癌、宫颈癌(以下简称两癌)救助项目。救助对象为经过有诊断资质的医疗机构确诊,患有宫颈浸润癌IIB以上或乳腺浸润癌的农村户籍贫困妇女(2017年起重点救助低保户和建档立卡贫困户),年龄在35--64岁之间,且在等待救助过程中死亡者不予救助。在实际工作中,我们在解答求助者咨询时,会为求助者明确解释相关规定。符合条件的人员在户口所在地县级妇女联合会依照规定填表后,由县级妇女联合会逐级上报市、省、全国妇联审核(审核时间较长),经审核符合条件的人员统一按照每人一次性救助人民币10000元的标准实施。

二,反映问题调查处理情况

针对该网友母亲今年已年满64岁的特殊情况,我们迅速和上级部门进行了多次沟通,经协商该网友可以来洋县妇联依照规定程序办理申报,在相关手续履行后由洋县妇联依照规定逐级上报市、省、全国妇联进行审核,确定是否救助。

发表您的看法
网上昵称:
发言主题:
发言内容:
提交
跟帖留言

现在还没有评论!

更 多 0/0
我要留言
  • 密码登录
  • 验证码登录
  • 单位用户登录

登录

登录

注册账号

  • 新用户注册

注册

已有账号

根据《互联网跟帖评论服务管理规定》互联网留言须实名认证,本平台将严格保护用户隐私。
  • 找回密码

确认修改密码

返回登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