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鸡凤翔凤钛名苑小区物业乱收费 望关注解决!

冯清
2019-07-26 15:32
点击数:

凤钛名苑小区业主群列举问题如下:基础设施安装不到位,院内无活动场地;停车位建在公摊面积之内;物业收费不合理,装修电梯使用费不合理;商铺占用业主公摊面积;

达不到交房条件,违规交房,未取得“两书一表”《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望相关部门关注解决。

[此内容为网友反映问题,不得转载。]
[如需回复网友留言,请将调查结果加盖公章后传真至029—85257538,并将电子版回函发至2425048306@qq.com。联系电话:029-85258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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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受理 2019-07-26 15:32
已转交 2019-07-31 11:01
已反馈 2019-08-06 15:51
已反馈 2019-08-06 15: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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凤翔凤钛名苑小区物业乱收费 退还装修电梯费
凤翔区
2019-08-06 15:51

凤翔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回复:一、反映的问题:网友“冯清”反映称,凤钛名苑小区问题:基础实施安装不到位,院内无活动场地;停车位建在公摊面积之内;物业收费不合理,装修电梯使用费不合理;商铺占用业主公摊面积;达不到交房条件,违规交房,未取得“两书一表”。

二、调查处理情况

1、凤钛名苑小区项目规划住宅楼4栋及相关配套设施,分两期建设。一期工程1号楼和2号楼已竣工验收,已完成购房合同约定的交房条件,正在交付使用;二期工程3号楼、4号楼正在完善后期工程,室外工程(包括活动场地、设施,道路硬化,停车位,绿化等工程)按批准规划正在建设之中,计划9月底完工。

2、1号楼和2号楼一层规划为商铺,小区规划有地下车库,地上临时停车位,不存在占用公摊面积问题。

3、该小区物业服务费0.8元/平方米,经县发改局审查备案,收取的物业服务费合理。对收取的装修电梯使用费,已责成物业公司予以退还。

4、该小区1号楼、2号楼已竣工验收,已完成购房合同约定的交房条件,正在交付使用。按照《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交房时开发企业给业主提供了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对不具备交房条件的3号楼、4号楼,已责成开发企业立即停止交房行为。

我们将继续跟踪督办,确保装修电梯使用费尽快退还和3号、4号楼交房暂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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