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南县河滨南路东路公交车站周围人行道经常被霸占

蘇哥
2019-07-25 09: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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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南县河滨南路,东路公交车站周围的人行道经常被经商霸道。

一.车站所有乘务售票人员及出租车电动三轮,三方争抢拉客,用尽各自不同的方式,追拉道抢行走的客人,追拉叫客经常去洛中桥人行道,桥头红绿灯下,想尽一切办法,目的是为了各自车载客源的利益,但纯属不文明行为,影响交通行人困难,不去东路坐车的人,只有绕道行之,不想和这些车站乘务人员相遇,给人讨厌和心情骚扰的一种错窃,本来是人为占道,车辆违规经营占道等,给广大人民带来交通阻碍,为什么就没有人管呢?国家政策只允许所有经商者在你各自范围内经营你的生意对吧?为什么还要这样呢?

二. 特别是宜家宾馆至陈耳金矿家属院之间的人行道,经常处于占道经营,三轮车也就是口称拐的,长期霸占人行道,据说没人敢管,究竟是什么原因?霸道多年,依然这样啊?我就弄不明白了,这人行道不会是他们经商人也买了吧!或者是给有关部门上货了?为什么要这样霸道多年?特别是老年人可怜绕道行走,的确看着让人心里很难受的。希望有关部门该想想办法了,该好好管管了。

[此内容为网友反映问题,不得转载。]
[如需回复网友留言,请将调查结果加盖公章后传真至029—85257538,并将电子版回函发至2425048306@qq.com。联系电话:029-85258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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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受理 2019-07-25 09:58
已转交 2019-07-31 11:05
已反馈 2019-08-02 16:18
已反馈 2019-08-02 16: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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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南河滨南路商贩占道经营 处以200元现场处罚
洛南县
2019-08-02 16:18

洛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回复:收到县政府办转办的西部网网友“蘇哥”反映“洛南县河滨南路商贩占道经营”的问题,我局立即安排县城管局牵头,城管监察大队负责,及时核查处理,现将整治情况报告如下:

近期,为迎接省级卫生县城复审,县城管监察大队加强对各路段的占道经营、出店经营的整治力度。2019年7月29日,针对东车站隔壁的金元电动三轮车占道经营行为下发了《限期改正通知》,并查扣了占道物品,责令其进店经营。

2019年8月1日,执法人员到现场查看该店整改情况,发现仍有部分三轮车占道停放,对其进行了批评教育,并下发了《行政处罚决定书》,对其违法行为处以200元现场处罚,并责令该店店主陈艳金将占道停放的三轮车移至库房内。截至目前,金元三轮车门市部无违反城市管理法规行为。

今后,我局将督促县城管监察大队将按照法律规定和程序,强化日常监管,努力为广大群众创造整洁有序的市容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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