鄠邑区人民路广场舞台活动噪音严重扰民

2019-07-02 09: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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鄠邑区人民路人民路广场经常有各种舞台活动,但是他们的声音实在是太大了,不反对这种活动表演,但是希望能控制音量,不要影响附近的居民。希望有关部门能够出面协调,感谢!

[此内容为网友反映问题,不得转载。]
[如需回复网友留言,请将调查结果加盖公章后传真至029—85257538,并将电子版回函发至2425048306@qq.com。联系电话:029-85258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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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受理 2019-07-02 09: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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鄠邑区人民路广场舞台活动噪音扰民 将加强监管
鄠邑区
2019-07-08 16:37

鄠邑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回复:接到西部网民生热线网络舆情,主要内容为:鄠邑区人民路广场舞台活动噪音严重扰民的问题,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高度重视,立即组织人员进行调查、核实,现将调查及处理情况回复如下:

经查,7月1日晚上,人民路广场活动为西安市鄠邑区中老年协会举办的“庆七一·颂歌献给党”文艺惠民演出活动,此活动审批程序合规。在活动举办期间拆除舞台这一过程中,由于举办方和区园林绿化所监管不力,产生了噪音扰民问题,对周围群众的正常生活带来了干扰,区园林绿化所表示深深的歉意。在以后工作中,园林绿化所将会加强活动前、活动期间、活动后的监管力度,避免此类现象再次发生。

近期,由于我区多部门、多单位开展活动较多,大部分集中在夜间19:00---21:00举行。针对此类问题,园林绿化所对今后广场举办此类活动将加强监管力度,杜绝此类问题再次发生,具体措施如下:

一、在活动审批前,严格要求举办方搭建、拆除舞台的时间及活动期间音响产生音量,控制在可控范围内,并签订活动相关协议;

二、活动举办期间,夜间演出活动结束时间规定在21:00前,音响音量调整在正常范围内;

三、夜间演出活动结束后,不得进行舞台拆除工作,拆除舞台时间定于次日8:00---10:00期间,拆除舞台不得大声喧哗,必须轻拿轻放,避免产生噪音;

四、绿化所会组织人员加强活动前、活动中、活动后的巡查和治理力度,对不服从管理的举办方,将直接取消后续一切活动的审批;

五、今后工作中,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及园林绿化所将继续接受社会监督,不断加大城市管理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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