幸福嘉苑小区物业收费 华山厂以行政手段要求交费

李李
2019-06-28 09:53
点击数:

西安部分老旧小区三供一业,物业移交社会,在移交完后,物业贴通知让小区居民交费,交费明细比以前多出好多,而小区环境卫生移交后没有任何改变,小区业主想知道这些这些费用是按什么标准收的?这个标准应该提供什么样的服务?做为业主,应该不过份,通知中华山厂职工交费有优惠。在业主都有这样的疑虑时,华山厂以行政手段要求华山厂职工和党员限期必须交纳物业费用。我们想知道,物业已移交社会,华山厂为什么要干涉明显不合理的物业收费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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幸福嘉苑小区物业收取物业费 长乐中路街办回复
新城区
2019-07-04 18:07

新城区长乐中路街道办事处回复:收到关于“华山社区幸福嘉苑小区物业收取物业费问题”一事,目前此事已经办理完毕,现将办理结果回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1、经新城区长乐中路街道工作人员核实,国金物业是省国资委认定的下属企业,按照国家“三供一业”政策要求,2019年1月1日起负责西北工业集团福利小区物业服务工作。

2、该小区为西北工业集团福利小区,物业对西北工业集团有限公司在职和离退休职工缴纳物业费享受的优惠政策,非西北工业集团有限公司正式在册员工与公司退休员工没有此项优惠属实。

二、办理结果

1、按照国家“三供一业”政策要求,从2019年1月1日起陕西国金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负责本小区物业服务工作,并与西北工业集团签署相关服务协议。

2、因小区为西北工业集团福利性住宅,在“三供一业”移交前,西北工业集团对职工一定补助,物业费较低,移交后,物业费补助取消。但西北工业集团有限公司与陕西国金物业协商谈判,就厂区在职员工及退休人员给予物业费一定优惠,非西北工业集团有限公司员工不享受此项福利政策。

3、西北工业集团福利小区原是厂区相关部门管理,且有一定补贴,物业费较低。但“三供一业”完成后,移交社会管理,厂区不在进行补贴,因此物业费较之前有所提高。现收取标准:(1)物业费:多层0.35元/建筑平方米.月;高层0.90元/建筑平方米.月;(2)生活垃圾处理费6元/户.月;(3)公共能耗费(据实收费)多层12元/户.月;高层15元/户.月(4)电梯费(大小高层)基准层为16元/户.月(二层为基准层),每增加一层递增1元。

4、针对市民投诉物业收费是否合理问题,新城区长乐中路街道工作人员及时与区物价局沟通联系,物价局告知完全符合物价方面的规定,没有超出范围,该小区物业收费标准属于3级,若居民对收费问题有质疑,可以随时咨询物价局,联系电话029-874531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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