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原县计生花园A栋延迟交房 请政府调查处理

王三原
2019-06-24 09:32
点击数:

各级领导:

你们好,我是三原县的一个农民,我于2016年底在三原县计生花园A栋购买一套房子,当时签有购房合同,合同写的2017年12月31日交房,也就是一年后,可时隔2年半的今天,还未交房,几代人辛苦钱买一套房子,到现在才盖了不到四层,烂尾烂在离县政府不足1000米的位置,原想为孩子上学做准备,可现在买了房子住不了,还要租房子住,真是闹心,这么像霉的事怎么会被我们这60多户业主,60多个家庭碰到。

请政府各级领导彻查此事,关注民生问题,没有诚信的开发商,请政府出面解决,必须严惩还人民公道,本人代表计生花园的业主,谢谢政府!

[此内容为网友反映问题,不得转载。]
[如需回复网友留言,请将调查结果加盖公章后传真至029—85257538,并将电子版回函发至2425048306@qq.com。联系电话:029-85258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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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受理 2019-06-24 09:32
已转交 2019-07-01 11:39
已反馈 2019-07-15 15:14
已反馈 2019-07-15 15: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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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原县计生花园A栋延迟交房 将尽快退还购房款
三原县
2019-07-15 15:14

三原县人民政府督查室回复:收到贵处转来反映计生花园延迟交房问题的留言后,县政府领导高度重视,责成卫健局、住建局就反映的问题进行调查处理。现将调查处理情况回复如下:

“计生花园”小区是2011年按照县政府“关于工商局、计生局、水利局建设职工住房问题的专题会议纪要”(2011)1号及三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三原县限价商品住房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三政办发(2012)17号)文件精神,利用原计划生育局计划生育服务站土地,采取土地置换形式建设计划生育服务站及职工双限住宅楼。

2012年12月5日,陕西宏兴投资开发公司(法人代表:刘宏军)通过挂牌方式竞得该土地使用权。随后办理了《国有土地使用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该项目分A、B两幢建设。

计生花园B幢2012年12月开工建设,在取得《商品房(销售)许可证》后上市销售,并于2015年交付使用;A幢所处位置因原计生服务站办公楼办理拆除相关手续,延迟至2016年10月开工建设。建到第三层主体时,因开发商资金链断裂等问题,停工至今。同时,A幢未取得《商品房(销售)许可证》,不能上市销售。

经了解,大多数购房户要求退还购房款。目前,开发商正在与合作伙伴商谈合作事宜,筹措资金,待合作达成后尽快退还购房款。延期交房属于合同纠纷,对不同意退还购房款的住户,建议业主与开发商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通过司法途径维护自身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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