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到周至陕av2802大巴车服务态度恶劣 拒绝售票

2019-06-10 1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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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6月9号下午,14点50左右,从终南彩门坐车去周至汽车站,上车后车牌号为陕av2802的大巴车售票员,因为我身上么有零钱,只有一张100圆,态度恶劣,拒绝售票,让我自己想办法,请问整辆车上,我不认识谁,那里去找零钱,谁规定买票只能用零钱,随后跟司机一起让我下车,请有关部门进行处理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此内容为网友反映问题,不得转载。]
[如需回复网友留言,请将调查结果加盖公章后传真至029—85257538,并将电子版回函发至2425048306@qq.com。联系电话:029-85258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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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受理 2019-06-10 10:07
已转交 2019-06-19 15:56
已反馈 2019-06-19 16: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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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av2802大巴服务态度恶劣 给予行政处罚2000元
周至县
2019-06-19 16:46

周至县交通运输局回复: 接到西部网《民生热线》发帖《西安到周至陕AV2802大巴车服务态度恶劣 拒绝售票》有关情况后,我局立即安排县交通运输管理站进行调查处置,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调查情况

经过约谈陕AV2802车辆(周至县捷安达客运公司)驾驶员,并查看车辆内部监控视频,陕AV2802车辆乘务员在售票时声音较大,服务态度生、冷,引发乘客反感要求下车,视频监控未发现与投诉者发生争吵纠纷。

二、处理结果

我单位认为周至捷安达客运公司陕AV2802号车辆售票员缺乏正确的服务理念,服务意识差;因此我单位责令周至捷安达客运公司对陕AV2802售票员通报批评,并做出以下处理要求:

1、捷安达客运公司在经营管理中存在漏洞,要求其加强对乘务员的培训教育,责令其在今后加强乘务员的监督管理工作,进一步提高乘务员服务意识和服务水平。

2、按照相关行业管理规定,我单位对周至县捷安达客运有限公司陕AV2802车辆行政处罚2000元,并责令公司对售票员张春鸽按其公司相关规定予以行政处罚。

3、责令周至县捷安达客运有限公司对其从业人员集中进行一次职业道德方面的教育培训,要求其他乘务员吸取教训,认真做好本质工作,努力提高乘客的满意度,树立良好的线路品牌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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