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身份证被冒用 在大荔信合西关分行贷款15万

周引娣
2019-06-06 16:44
点击数:

我在2009年身份证号码被冒用,在大荔信合西关分行给别人担保5万(已还清)2010年又贷款15万,至今没还。

今年4月发现之后去当地反映,承诺1个来月解决问题。至今未解决,询问后又说估计得3--4个月,对我目前造成很严重的损失,现在联系经办人十次有6次都不接电话,反复说去哪都一样,他办这个事,问别人没用,除了他没人管这个事情。

我现在怀疑他非法盗用他人信息给自己谋利益,现在这个样子还需要我花钱他才办事。请问这样的人银行怎么没有开除?有什么后台这么嚣张?

[此内容为网友反映问题,不得转载。]
[如需回复网友留言,请将调查结果加盖公章后传真至029—85257538,并将电子版回函发至2425048306@qq.com。联系电话:029-85258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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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受理 2019-06-06 16:44
已转交 2019-06-19 16:01
已反馈 2019-06-26 17: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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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号码被冒用贷款15万 相关责任人被处分
大荔县
2019-06-26 17:57

大荔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回复:2019年6月20日,我联社在接到大荔县政府督查室转办的西部网网上舆情调查函后,联社领导高度重视,立即安排监察室工作人员和城区信用社工作人员组成核查小组,对投诉人反映的情况进行了调查核实,现将核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投诉人基本情况

投诉人周引娣,女,住址:大荔县城关镇新堡村,现居住于渭南市临渭区。

二、投诉问题及初查情况

2019年6月6日,西部网称:网友周引娣反映“我的身份证号码2010年被冒用贷款15万,至今没还,希望相关部门关注并处理此事。”

经查,周引娣在大荔县城区信用社有一笔15万元贷款,贷款期限为2010年8月30日至2013年8月30日,客户周引娣对此笔贷款不知情,未到大荔县城区信用社办理过相关手续,经办人为时任城区信用社客户经理马曙耀,时任城区信用社主任为李玉林。

经联社核查组与经办客户经理马曙耀核实,客户周引娣未办理相关贷款手续,反映属实,周引娣名下15万元贷款的实际用款人为李成俊,系大荔县赵渡乡富民村二组人。

经查,此笔贷款在办理过程中确实存在违规行为,属冒名贷款,我联社按照有关文件规定,给予责任人马曙耀留用察看两年处分,责成责任人马曙耀协助城区信用社积极联系实际用款人归还处置此笔贷款。

三、调查结论

投诉人周引娣反映因冒名贷款导致个人征信受到影响,经过我联社核查组核查,客户反映问题属实,我联社已于2019年6月15日按程序向省联社上报了申请资料修改客户个人征信不良记录。以上内容已告知投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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