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宁强县代家坝镇的一名个体工商户。
5月22日代家坝居委会的两名员工会同代家坝镇城建办的三名工作人员来我店里通知我交生活垃圾费,我看了一下他们开具的是普通收据,盖有宁强县代家坝镇市政工程管理站的财务用章。
我说公民必须要依法缴纳生活垃圾费,收费单位要依法在物价部门办理《行政事业性收费许可证书》亮证收费,同时开具国家财政部门统一监制的发票,否则公民有权拒交。
我并且给他们看了我从网下载并打印的《陕西省城市生活垃圾收费管理办法(试行)》,我说国务院对生活垃圾以及行政事业性收费的规定很健全、很完善,亮证收费和开具正规发票是从国务院到陕西省再到汉中市三级人民政府有关行政事业性收费和生活垃圾收费的核心。
他们既不出示《行政事业性收费许可证》,也不开具国家财政部门统一监制的正规发票,就一句话:“交钱”。代家坝镇居委会有一名叫李奎的员工说:“代家坝有代家坝的文件,各个居、村委会又有各自的文件”。我回答说:“李奎同志:你这是严重的山头主义和地域主义作风,你目前不适合做收费这种工作。你要加强学习,迅速提高思想觉悟水平,掌握足够的为人民服务的本领,你要时刻记住你是在为谁工作!”说完我交了120元生活垃圾费,但至今觉得不舒服,一个字:“黑!”
此致
敬礼